销售部主管当内鬼 友达光电蒙受24亿元价差损失
2021-12-24 17:08 联合报 / 记者巫静婷/新竹即时报导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86127
知名面板大厂友达光电销售部苏姓处长、宫姓经理涉嫌图利厂商、谋取差价回扣,还提供
亲友人头户洗钱,造成企业24亿余元价差损失,直逼1年净利,且攸关投资大众权益,新
竹地检署对涉案的3嫌提起公诉,并请求法官对其中苏、宫请求从重量刑。
检调追查,友达光电销售部苏姓处长,2012年5月间,私下勾结蔡姓代理商,压低友达光
电面板售予蔡的公司,再由苏介绍友达光电在大陆地区的客户,转向跟蔡的公司洽购面板
,借此赚取价差。
地检署指出,苏嫌提供不知情亲属之人头帐户给蔡嫌洗钱,假藉发放薪资名义给付不法所
得,或直接以不法所得购置不动产登记在苏嫌提供人头帐户名下,将佣金回扣给付给苏嫌
;另自2018年5月开始,友达光电销售部宫姓经理亦参与价差运作。
宫嫌先成立萨摩亚境外公司,再要求蔡嫌以略高于进价的价格将友达光电的面板贩售给该
公司,宫嫌再将取得之低价面板贩售牟利;苏、宫2嫌犯即运用此等非常规交易牟取价差
利益,同时造成友达光电钜额的价差损失。
地检署专案小组蒐集事证完备向法院声请搜索票后,于今年3月24日动员逾50名调查官前
往3名主嫌住处及公司6处地点同步搜索,并查扣相关帐册,检察官针对苏、宫、蔡及相关
证人讯问后,认为被告苏姓犯嫌重大且有串供灭证之虞,而向法院声押获准,宫、蔡均分
别以200万元交保。
检察官续行清查帐册,确认3名主嫌在此非常规交易中,造成友达光电的价差损失高达美
金8948万美金,以今时之汇率换算新台币高达24亿余元,已逼近友达光电2020年之税后净
利33亿余元。
检方指出,苏嫌至少获得9337万余元不法所得,宫嫌除获得10万元之回扣外,另又自萨摩
亚境外公司转售友达光电面板获取价差,不法所得约美金22万元。
检方表示,由于查得主嫌实际获得的犯罪所得甚钜,专案小组为保全追征犯罪所得,检察
官于今年5月及7月间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33条之1等相关规定,向法院声请查扣苏嫌控制的
人头帐户及位于高雄4户房地产,另,蔡嫌则自愿提出1000万元之不法所得供地检署查扣
。
新竹地检署检察官将苏、宫、蔡3名主嫌,分别以违反证券交易法、背信及洗钱等罪嫌提
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于起诉书特别叙明,苏姓及宫姓嫌犯为我国面板大厂友达光电销售部高阶主管
,握有面板销售之订价权限,已坐领高薪,却不思为雇主争取最佳利益,反而利用己身所
掌握的市场价格资讯,设计各种价差交易等非常规交易模式,藉以牟取私利,不仅造成友
达光电钜额损失,且造成台湾广大投资股民的损失,又将不法利益输至大陆地区,间接削
弱我国经济实力,所为实属不该,2人犯后犹饰词狡辩,隐藏犯罪所得,显毫无悔改之心
,建请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