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家/颜宽恒娇妻转租“公有建物”开卖

楼主: nananokase (七色之风)   2021-12-20 22:52:24
三立
记者李建莹、孙宇莉、曹胜彰、王子瑜、陈政栋
独家/颜宽恒娇妻转租“公有建物”开卖场!违法占地2年半
颜宽恒妻子陈丽凌外型亮丽,过去多次替丈夫站台辅选,但判决书资料显示,陈丽凌96年向
沙鹿镇公所承租沙鹿闹区一栋5层楼建物,经公所同意后转租给百货商场业者;但101年县市
合并后台中市府重新标租,租约内明订“不可转租”,市府102年2月就认定她违约,勒令停
用,甚至告上法院,但房屋却直到104年10月才被返还。对此,颜宽恒透过发言人回应,是
市府和镇公所认定不同,经诉讼判决后早已还地。
白皙肌肤、清秀容貌,陪伴颜宽恒扫街拜票,她就是颜宽恒的妻子陈丽凌。过去多次替丈夫
助选拉票,但她也曾有争议,因违约问题被台中市财政局告上法庭。
位于沙鹿精华地段的这栋5层楼建物,过去曾是沙鹿镇公所,民国96年被陈丽玲租下后转租
给商场业者,102年后被台中市府认定违反租约,勒令停止使用。判决书内容提到,双方101
年签订租约,将房屋租给陈丽凌作为办公室使用,但陈丽凌竟违反租约,将房屋作为百货商
场,都发局也来函要求停用也置之不理,被控诉是无权占有。
律师徐承荫:“台中市政府后来有查觉到系争的这个房屋有作为商场使用,因此台中市政府
依约终止租赁契约,他们之后将系争的房子来予以请求返还,并请求不当得利每个月9万元
的这个金额。”
财政局表示,96年陈丽凌向沙鹿镇公所签约,承租当时镇公所同意让她招商使用,租到手15
天,陈丽凌就把建物转租给卖场业者;但101年县市合并后,陈丽凌重新标租,隔年2月市府
就发现她违规转租、要求停用,4月终止租约,可卖场却迟迟没搬迁。财政局走法律途径,8
月判决胜诉,可拖到104年卖场才搬走,等于违约占用将近2年半。
财政局非公用财产管理科长黄祺殷:“因为地上建物是限办公室使用,因此在2个月左右我
们就通知得标人终止租约,同年即向法院诉请腾空返还,在经过三审确定之后,即于(104
年)年底收回市有房地。”
判决书记载,卖场业者收到法院来函才知道成了“占用者”。对此,卖场业者低调表示分店
早已搬迁,而颜家大媳妇陈丽凌违反跟中市府签约内容,将公有建物转租给商场,当起二房
东收租。法院判决,要求陈丽凌得按月缴交不当得利,颜宽恒则透过发言人回应,当初是在
镇公所同意下转租,是市府采取不同法律见解,后经诉讼判决后早已还地于市政府,至于为
何违反租约,没有正面回应。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045106
备注:记者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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