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7451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她开车行经路口时速55公里 撞死闯红灯骑士判有罪
2021-12-20 11:37 联合报 / 记者邱瑞杰/基隆即时报导
基隆市陈姓女子开车绿灯通过路口时,与闯红灯的机车发生碰撞,致陈姓骑士伤重死亡。
法院查出,陈女开车时速约55公里,超速也有过失,依过失致死罪判刑4月;审酌陈女已
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宣告缓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女今年4月10日上午近7点,驾驶轿车沿七堵区大德路行驶,开到大德路、实
践路路口时,见号志为绿灯继续直行,与骑机车闯红灯的陈男发生碰撞。陈男因头部外伤
并颅内出血、颅骨骨折,送医急救。医师宣告病危,家属接回住家,后因车祸导致中枢神
经衰竭死亡。
陈男的儿子提告,基隆地检署检察官侦查后,指陈女超速行驶通过事故路口,未能注意车
前状况,而与闯红灯陈男机车发生车祸,导致陈男伤重死亡,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陈女。
陈女在基隆地院准备程序时坦承检方调查内容,法官依相关事证认自白可信。
法院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行车速度依速限标志或标线规定,无速限标志或标线不
得超过50公里。汽车行驶时驾驶人应注意车前状况,随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大德路、实
践路口号志为绿灯,但陈女车速仍不得超过50公里,因未注意车前状况肇事。
交通部公路总局车辆行车事故鉴定覆议会覆议,认定陈女肇事前平均时速约55公里。法院
认定陈女显已超速,就车祸发生确有过失,并与陈男死亡具相当因果关系。陈男骑车闯红
灯也有过失,但仅涉民事赔偿责任过失比例分配问题,不影响陈女过失责任认定。
法官审酌陈女无前科、坦承犯行,并与被害人的儿子达成调解,赔偿28万元,判处有期徒
刑4月,如易科罚金,以1元折算1日,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