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内人遇到诈骗事件,处理过程中不禁令人反思许多问题点
事情概述如下:
内人在某团购网,购买了饭店餐卷,结果遭到诈骗集团来电通知金额扣错
以电话引导操作银行APP方式,汇出了11万余元
不能否认这是非常老式的套路,但是在这个套路中我询思许久
1.金管会在去年同意提高银行非约定转帐上限,
该银行的网银客户或使用APP可提高至20万
当下其实我根本没接收到这个讯息过,而内人中招是在该银行开放此服务的第2天
这个没有内神,我真的不相信
2.为什么被骗,是受害人要自己承担??
按理来说,我在团购网购买餐卷的资讯,应该会有3个单位知道
团购网、饭店及银行,而诈骗集团假冒饭店名义,实施诈骗
很显然就是传递过程中,有人把资料流出去
这很明显是这3方未尽客户资料保护的责任,客户却要自己吞下损失??
台湾诈骗横行,最大的问题就在这个区块,虽然立了资料保护法
最遵守的大概就是公务体系,至于商业集团中,不能说他们不重视,
只能说再密的鸭蛋仍有缝,还是有未落实之处
参酌高雄气爆案,高雄市政府的代位求偿设计,是不是民众遭受诈骗
也应该采用代位赔偿的设计呢?
(我们家运气还算好,车手捉到了,所以我写这个不是心怀不满)
由这三方自行协商,或均摊方式赔给受害人,再由商业公司派法务要求检警追查
一个原则再强调,客户透过这些公司的平台购买商品,他们应该要负资料保护之责
却让诈骗集团掌握交易内容,结果被骗是民众?这些商业集团却什么责任也没有???
WTF...明明是他们没做好内控,所以由他们赔偿给受害人,再由他们去向诈骗集团追偿
这个才是负责的作法吧。
就不谈后续还要跟这些车手协商,但这是被害人该做的事嘛??还是政府应该修法
由这些未尽客户资料保护责任的集团去处理呢??
原文是参加马拉松比赛,个资外泄,这就应该追究主办单位啦,他们内控机制哪里出问题
竟然会被流出??如果有人受害,他们就该负起第一线赔偿责任不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