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李立法
分手前称合伙人、分手后变员工 同志伴侣撕破脸提告讨工资
2名陈姓同志伴侣共同经营咖啡馆,却在分手后撕破脸,一方提告求偿积欠多年的工资、加
班费、劳退准备金等共241万多元,屏东地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并无雇佣关系,驳回请求,
可上诉。
陈姓男同志控诉曾经同居的陈姓咖啡馆负责人非法解雇他,未给予资遣费,并积欠他4年多
工资、加班费等,合计241万多元,双方申请劳资争议调解未果,决定提告求偿。
陈姓咖啡馆负责人则指出,双方交往14年且曾为同居关系,去年分手后,对方便不断要求复
合,并展开一连串骚扰行为,分手前,对方常去店里帮忙,可自由来去,并非受他监督指挥
的员工。
屏东地院审理期间,法官曾询问该咖啡馆的员工,认为原告并非受雇于被告,并多次在脸书
以雇主身分发布讯息,抱怨经营者聘雇员工不易,并向友人表示自身在经营咖啡馆,因而认
定与被告非雇佣关系,应驳回原告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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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甲在屏东经营咖啡馆
可怜的屏东乡亲
人家是喝麝香猫拉的屎的麝香咖啡
屏东乡亲是喝爱滋味的甲屎臭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