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流浪猫遭辗毙!路过大人都漠视 国中生“

楼主: kukukuma (阿星~阿星~接力!!接力!!)   2021-12-16 11:04:22
1.媒体来源:
苹果新闻网
2.记者署名:
地方中心杨永盛∕苗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流浪猫遭辗毙!路过大人都漠视 国中生“徒手捧起猫尸”移路旁好感人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增:影片)
好感动人心的画面!苗栗县竹南镇真如路上开设机车行的古姓老板,15日po出一段影像,
原本有一只流浪猫在当天上班时段,穿越马路时惨遭一辆休旅车辗毙逃逸,不少大人急着
上班、只是开车闪避未停留,一名国中男学生骑自行车路过,热心折返将猫的遗体移置路边
,避免二次撞击。画面曝光后,网友纷纷盛赞国中生,反讥肇事者连国中生都不如。
机车行老板古圣民接受媒体访问说,昨上午上班时,发现店门外路边有只猫的尸体,路面
有残留血迹,调阅店门口监视器,发现上午7时11分,有一辆深色的休旅车,自真如路北
往南疾速行驶,撞上流浪猫后,在路口有略为停留,可能为赶着上班,人未下车、驶离现
场,后来路过的车辆都只是闪避,无人停车处理。
古圣民说,后来监视器画面让他感动,有名竹南国中的男学生,在撞击后4分钟骑自行车路
过,观察猫似乎不能动弹,骑到前面约10公尺后折返,直接徒手将猫的遗体捧起,放置在
路旁安全处后继续上学。
后来,猫的遗体由动保团体接手善后;校方表示,下星期升旗时,将公开表扬该名学生。
古昨将画面po上脸书《竹南大小事》,网友纷纷留言称赞国语生的善举,“好感动的画面
,从小就尊重生命。”“这位小弟弟很棒哦,撞到的那个人竟然连一个小孩还不如啊。”
“学校和家长教育成功,所以po网赞美学生。”
竹南警分局副分局长张中表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第1项第1款规定,汽车驾
驶人驾驶汽车肇事,无人受伤或死亡而未依规定处置者,处新台币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
罚锾;逃逸者,并吊扣其驾驶执照一个月至三个月。而遭撞击动物如系因人为疏纵而在道
路奔走,妨害交通,可处所有人或行为人新台币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锾。
另外,依动物保护法第30条规定,故意伤害或使动物遭受伤害,而未达动物肢体严重残缺
、重要器官功能丧失或死亡,或过失伤害或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重要
器官功能丧失或死亡,处新台币一万五千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锾,建议驾驶人若驾车
不慎撞击动物,仍应报警处理,切勿迳行离开,以免衍生其他危害或需担负更多法律责任

不过,由于遗体被火画处理,警方缺乏“证物”追究肇事逃逸休旅车的责任。警呼吁,即
便撞到猫狗,也要停下报警处理,不然可能会有肇逃等相关责任。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216/AYXIBGHO4ZDSNIUMWV6GQQPLLQ/
6.备注:
小小暖男给个赞,才国中生而以,猫猫会报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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