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男带扳手和小王谈判惨遭移送 “日常生

楼主: jeff12280 (猜不透平常心)   2021-12-15 14:49:58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林冠吟/苗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男带扳手和小王谈判惨遭移送 “日常生活常见工具”判免罚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064/d6064674.jpg
▲江姓男子携带扳手,并将扳手放背后和小王相约谈判,事后却惨遭移送,苗栗地院认为扳
手为日常生活常见工具,判江男免罚。(图/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苗栗一名江姓男子因逮到老婆外遇,今年11月晚间携带一支扳手,将扳手放在背后与王姓小
王2人相约在便利商店外谈判,事后江男却惨被警方依违反社维法送办。不过苗栗地院审理
后,认为扳手为日常生活中常见工具,判江男免罚。
江姓男子今年11月晚间,因逮到老婆疑似和王姓男子外遇,和王姓男子相约在便利商店外谈
判,并手持一支扳手,将扳手放在背后,事后却被警方依违反社维法送办。
庭审时,王男向法官指出,会和江男2人相约在便利商店前谈判,主因为他和江男的太太有
不正当关系,当下他也愿意和江男道歉,但却发现江男手上有拿一把扳手,并将扳手放在身
后,不过过程中江男并没有持扳手打他,他也没有因而畏惧等语。
江男则向法官指出,他因为逮到王男和太太2人有亲密对话,因此才会和王男相约谈判,至
于会携带扳手则是因为他平日工作所用,同时为了要预防王男持物攻击他,因此才会将扳手
放在身后防身。
苗栗地院勘验相关证据后指出,扳手为日常生活中习见之寻常工具,过程中江男皆未挥舞、
攻击,认为江男携带扳手的目的应如其所述仅为“防身”,而非有意滋事寻衅或对他人施加
任何恐吓或暴行,况且王男也表示在看到江男携带扳手时并未有任何恐惧、不安等情绪,可
见江男携带扳手到场之行为,未致生任何具体危险,亦未对公众安宁造成威胁,判江男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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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215/21467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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