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员工下班车祸亡 老板掰请假 判赔135万

楼主: popoallan   2021-12-13 11:09:14
自由时报
员工下班车祸亡 老板掰请假 判赔135万
法官拆谎 傅女有打卡还帮客人结帐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
新竹县傅姓女子从水果店下班回家途中,骑机车发生意外死亡,劳动部认定下班途中死亡属于职业伤害,然而水果店老板却说她当天请假,且到店是处理私事不是上班,拒绝赔偿,经傅女双亲提告,新竹地院法官发现当天傅女不仅有打卡,且监视器拍到她在柜台帮客人结帐,还处理水果才下班,判雇主应赔偿傅女双亲一百卅五万元。
傅男与妻子说,女儿以月薪三万元受雇于新竹县湖口乡的平价水果摊,不幸于去年七月四日下班途中,不明原因自撞路边电线杆而死,经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认定因职业灾害死亡,依劳基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被告应按傅女平均薪资每月三万元,一次给付遗属丧葬费及死亡补偿合计一百卅五万元。由于傅女去世时已离婚且无子女,依法补偿金应由父母受领。
业者辩称,傅女发生事故当天请假,并未上班。当天傅女虽曾到水果摊,却是帮朋友处理私事,并非执行职务,故其离开水果摊后所发生的事故,不属职业灾害,店家无须负责。
法官指出,职业灾害是指,劳动者执行职务或从事与执行职务相牵连的行为而发生灾害。而劳工上、下班于适当时间,从日常居住处所往返就业场所应经途中,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均视为职业伤害。
法官调查傅女当天打卡纪录,发现她上班打卡时间为十二点四十二分,下班打卡时间为下午三点十二分,而事故是发生在当天下午三点四十七分,而且是在回家的路线上,故认定应属下班返家合理时间内所生的通勤灾害。
事发当天,傅女抵达水果摊刷卡上班后,即穿着制服在柜台结帐数次,并挑选芒果装箱,及切芒果、芭乐,且将芒果装箱放入冰箱,下午三点十六分离开店内,有监视录影为证,最后法官判水果摊应给付傅女双亲一百卅五万元。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89782?s=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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