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李茂生fb 害群之马的法官

楼主: sososonet20 (理财讲座)   2021-12-11 15:31:31
※ 引述《shrpai (胡思乱想)》之铭言:
: 安安您好
: 敝人在律惩会跟司改会帮忙过一阵子
: 深知中华民国的法官检察官会怎么陷害被告跟陷害律师
: 一、以律师来说(举巨克安律师为例)
: 检察官会在开庭的时候一直辱骂被告 甚至拿旧资料攻击被告
: 但是巨克安律师之前当过法官 知道奶嘴检察官在乱搞
: 后来巨律师[哼]一声表示不认同
: 奶嘴检察官会举手马上跟法官说"巨律师公然侮辱我"
: 律师当然慌了 脱口而出"法官~检察官她干嘛为了这点小事~发什么神经"
: 结果就中了检察官的计
: 因为巨律师不小心脱口说了检察官发神经 就被判公然侮辱 还要被律惩会记申诫
: 这就是检察官会用计让律师脱口骂脏话
: 之后在直接以公然侮辱现行犯把律师移送法办 还要害律师被律惩会惩戒
: http://bit.ly/2FbVITN
: 律师惩戒决议书在此
: 二、以被告来说(举萧明岳为例)
: (一)检察官会违法利诱证人 仗着侦查不公开违法利诱
: 明明萧明岳在5/3已经被拘提
: 但是检察官在5/5询问证人宋云华 6/8询问证人郭哲委
: 检察官还在违法利诱 欺骗证人只要说共犯是萧明岳就可以减刑唷!
: 检察官说:[像梁嘉麟一审本来是无期徒刑要关到死
: 因为供出共犯是萧明岳 二审就变成十年 只要关五年就可以假释了 好棒棒喔!
: 你们这些证人要赶快供出共犯是萧明岳才能减刑~]
: 但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 17 条 明明是说
: 犯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或第十一条之罪,供出毒品来源,
: 因而查获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减轻或免除其刑。
: 法条明明是说 要因而查获才能减刑
: 5/3萧明岳都已经被拘提 5/5 6/8就算共犯再供出萧明岳是共犯也不可能减刑
: 但是检察官故意用减刑欺骗共犯 使共犯在强大的减刑利诱之下
: 赶快顺着检察官的话陷害被告萧明岳
: 但是最后证人郭哲委还是无期徒刑定谳 真的是恨死检察官了~
: 详情请看证人郭哲委的证人笔录 他多次提到检察官答应会让我减刑的
: 结果打到更一审还是无期徒刑 郭才发现被检察官骗了
: 之后郭才写自白书给萧明岳的二审法官 承认之前都是被检察官骗才做伪证陷害萧明岳
: ===请参见最高法院97年台上第1655号判决===
: 供述证据,禁止以不正讯问方法取得;利诱系此取供禁止规范之例示,乃讯问者诱之以利
: ,让受讯问者认为是一种条件交换之允诺,因足以影响其陈述之意思决定自由,应认其供
: 述不具任意性,故为证据使用之禁止。但并非任何有利之允诺,均属禁止之利诱。如法律
: 赋予刑事追诉机关对于特定处分有裁量空间,在裁量权限内之技术性使用,以促成被告或
: 犯罪嫌疑人供述,则属合法之侦讯作为。
: ===证人郭哲委跟宋云华的证词乃是出于检察官违法利诱 没有证据能力===
: 明明检察官违法利诱 法官会帮忙圆谎变成合法利诱
: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刑事判决100年度重诉字第1711号 圆谎分隔线==
: 然如讯
: 问人员系就法律本即形诸明文之减免其刑等利益,以适
: 当之方法晓谕被告,甚或积极劝说,使被告因而坦承犯
: 行,苟未涉有其他不法,要难解为系上开规定所称之“
: 利诱”
: 减刑是法律上刑事责任的利益,并非不正手段。本案检察官是以适当之方
: 法晓谕被告,或积极劝说,让被告坦承犯行。就算检察官真的有像萧明岳说的以比较通俗
: 或浅显直接之用语劝说证人梁嘉麟、郭哲委、宋云仙、宋云华、吕昌骏等人,使其等在明
: 了上开依法得减轻或免除其刑之权益,于侦查中坦承其所为犯罪之全貌,不得任意指摘检
: 察官所为系属非法之利诱行为。
: ===非法利诱 法官会在判决书偷偷改成检察官是合法利诱===========
: 法官还会故意在判决书乱写 变成是证人郭哲委 主动写自白书给检察官要供出主谋萧明岳
: 所以检察官才会开始这次侦讯 但是明明就是检察官在影片最后要郭哲委写自白书给他看
: ===法官故意窜改自白书书写的时间 帮助检察官不法利诱圆谎===
: 盖该次侦讯之开端,乃因郭哲
: 委于另案第二审法院审理中向法官提出自白书,表示欲
: 供出共犯萧明岳所涉之犯罪情节,而此一共犯参与情形
: 之调查结果,之于郭哲委而言,乃系决定其有无毒品危
: 害防制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适用之重要争点,检察官以上
: 述讯问方式反复质之,意欲厘清事实,除依法律规定对
: 郭哲委晓以利害外,另亲自对郭哲委积极劝说,衡诸社
: 会通念,殊难谓系非法之不正手段。
: ===明明写自白书供出萧明岳是在检察官开完庭之后 郭哲委才写给他案子二审法官的===
: (二)检察官还会在侦查庭直接教唆共犯作伪证 反正法官会在判决书帮忙检察官圆谎
: 1.证人一进来侦查庭 检察官首先故意不开录音 先跟证人串证串好 才叫书记官开录音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7cEG1PV0cI 影片在此
: 直接违反刑事诉讼法第 100-1 条
: 讯问被告,应全程连续录音;必要时,并应全程连续录影。但有急迫情况
: 且经记明笔录者,不在此限。
: 2.仗着侦查不公开 直接教唆证人郭哲委作伪证"你要说是萧明岳找你去的"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7cEG1PV0cI 影片在此 2:54的地方 赞赞!
: 检察官直接教唆证人做伪证
: 当被告辩护律师质疑检察官怎么可以直接教唆证人做伪证时
: 法官会在判决书帮忙圆谎 偷偷改检察官的话
: 检察官明明是说"你要说是萧明岳找你去的"
: 判决书偷改成"要萧明岳找你去" 还说检察官语气平和(明明就是鸡巴语气威胁利诱)
: 这样网友看见判决书就不会发现检察官有教唆证人做伪证了
: 原来检察官还会布法官这个暗桩在法院才能偷改判决书 好赞喔!
: 3.检察官还会把其他四个共犯作证说什么全部讲出来 要证人郭哲委串证
: 反正事后法官也会帮忙圆谎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7cEG1PV0cI 影片在此 2:11
: 检察官:[其他四个共犯都有说萧明岳 说得很细 只有你没说 你要不要再想一下?]
: 直接提示四位共犯的证词要求证人郭哲委串证
: 苦主萧明岳的律师提出质疑 认为检察官怎么可以把其他共犯作证说什么都讲出来
: 结果法官在判决书还会帮忙检察官圆谎
: 判决书:
: [检察官提示四位共犯的证词让证人郭哲委再想一下 以唤醒记忆]
: 讲得检察官好像菩萨心肠 古道热肠
: 检察官怎么不直接把所有共犯的证词都念出来 这样才能让证人郭哲委好好唤醒记忆呢?
: 或是直接做大字报让证人郭哲委看 不是更能好好唤醒记忆?
: 赞喔~检察官提示其他共犯的证词要求证人串证 法官都能说成只是在唤醒记忆
: 以后考试同学传小抄给你看也不算作弊了 反正只是在唤醒记忆 赞赞赞!!!
: ===检察官提示四位共犯的证词要求证人郭哲委串证===
: 检察官讯问郭哲委关于
: 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当天晚上被告萧明岳有无找伊、
: 梁嘉麟、宋云仙至台球场开会乙事,郭哲委先答称“好
: 像没有”,检察官以“可是其他人都说有ㄟ。宋云仙跟
: 梁嘉麟他们说有,就是去他家之后下午去他家,晚上又
: 有去台球场的办公室?被查获当天ㄡ。”质之,郭哲委
: 仍答称“没有,好像没有。”,检察官再质以“好像没
: 有吗?”,郭哲委方答称“是前几天是查获好像是有去
: 他家的时候,后来过几天过去的。”等语在卷,此显系
: 检察官针对受讯问之郭哲委所言与其他证人所言不一致
: 之处,告以其他证人之陈述要旨,以唤醒其记忆
: ===法官在判决书圆谎 变成检察官只是佛心来着唤醒证人记忆===
: 证人郭哲委明明是在苦笑
: 因为检察官一直质疑他坦护萧明岳 证人才会说"我没有要坦护他"
: 可是法官会断章取义 变成证人讲这句话是出于微笑所以证词出于任意性
: ===法官颠倒黑白分隔线===
: 检察官讯问时之语气及郭哲委答复之语气,均属平
: 和,郭哲委亦有多次自行提到“我没有要袒护他”等语,
: 同时扮有笑容及双手外摊之动作等情,
: ===证人苦笑 法官可以说成扮笑容===
: (三)法官检察官会故意把共犯都关在一起 让他们有机会串证 再偷偷把监视器的录音关掉
: 明明五个共犯都要羁押禁见 但是在囚车跟在法院地下室等开庭的时候
: 法官跟检察官会故意把五个共犯关在一起 这样共犯就可以串证了!
: 就算监视器拍到五个共犯关在一起比手画脚
: 但是因为监视器的录音被法官或检察官事先布的暗桩关掉了 就录不到声音
: 就算日后苦主的律师提出质疑 认为怎么可以把五个共犯关在一起串证
: 法官还会在判决书圆谎:
: [因为监视器的录音不知道被谁关掉了 录不到声音
: 无法证明共犯是在串证 五位共犯只是单纯关在一起而已 没有串证啦]
: 耶耶耶~原来法院还有暗桩会去偷偷把监视器的录音关掉 这招真的好狠~
: ==一整天都关在一起 竟然都没有录音===
: 加以被告萧明岳所举上开梁嘉麟、吕昌骏同在原审法院拘
: 留所内之情形,固经勘验得知证人梁嘉麟、吕昌骏因一0
: 0年八月二十三日当日下午须为本案到庭作证之故,而于
: 同日上午九时许经法警提解到院,暂押于原审法院所设拘
: 留所内之一号室内,其等二人当日上午同在一室时,有并
: 肩坐在同排座椅上谈话,其中一名经被告萧明岳指为梁嘉
: 麟之男子有于谈话中双手比画手势之情形,及于同日下午
: 同在一室时,有面对面蹲坐谈话之情形,惟上开录影之镜
: 头皆系自拘留室上方往下拍摄,重点在拍摄拘留室内部的
: 人物举动,所摄得之内容仅有有影像而无声音,是依勘验
: 过程并无法得知经被告萧明岳指为吕昌骏、梁嘉麟之二名
: 男子在交谈或手势比划等画面中之交谈内容为何乙节,此
: 有原审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准备程序期日之勘验笔录
: 暨翻拍照片附卷可稽【参见原审卷二第七十六页至七十七
: 页、第六十一页至六十七页】。是依上开录影内容,并无
: 从得知当时有如被告萧明岳所指梁嘉麟、吕昌骏就本案进
: 行串证之事实存在,是被告萧明岳就此所辩,要属无据,
: 不予采认。
: ===莫非是检察官布暗桩去把监视器的录音关掉?===
: (四)法官道理说不过会放出大绝招 施展四字大明咒[自由心证] 直接驳回苦主上诉
: 证人郭哲委事后发现被检察官欺骗了 根本不能减刑时 赶快写自白书给萧明岳的二审法官
: 自白书直接写是检察官要我讲萧明岳
: 自白书写 我被主谋梁嘉麟跟检察官欺骗 以为讲萧明岳我就可以减刑 其实根本没减到刑
: 这自白书明明是传闻证据的例外而有证据能力 但是法官故意不传证人郭哲委出庭作证
: 直接认为郭哲委的自白书是说谎 没有可信性 不用调查证据
: 当苦主萧明岳的辩护律师质疑法官怎么没有采信证人郭哲委的自白书
: 最高法院法官只要在判决书打[这是法院自由心证 不容他人指谪评论]就能驳回上诉了
: 好赞赞喔~以后考法官只要会像鹦鹉一样背四字大明咒自由心证 就能考上榜首啦!
: 刑事诉讼法
: 第159-1条
: 被告以外之人于审判外向法官所为之陈述,得为证据。
: 第163条
: 法院为发见真实,得依职权调查证据。但于公平正义之维护或对被告之利益有重大关系事
: 项,法院应依职权调查之
: 对于被告有利益的事项 法官可以直接违反刑事诉讼法不用依法调查
: 反正只要放大绝招四字大明咒[自由心证] 就能定苦主的罪了啦 送你无期徒刑关到死啦!
: 也不用补强证据证明苦主萧明岳真的有涉案 反正法律都是任法官解释
: 补强证据只要能证明那五个共犯有涉案就好了 法院自由心证说萧明岳是主谋就是主谋
: ===大绝招四字大明咒[自由心证] 会背就能考上法官==
: 且得据以佐证者,虽非直接可以推断该被告
: 之犯罪,但以此项证据与贩运、走私毒品入境犯案之人之陈
: 述为综合判断,若足以认定犯罪事实者,仍不得谓非补强证
: 据。又供述证据有部分前后不符,或相互间有所歧异时,究
: 竟何者为可采,法院得本其自由心证予以斟酌,若其基本事
: 实之陈述与真实性无碍时,仍非不得予以采信,非谓一有不
: 符或矛盾,即认其全部不可采信。
: ===补强证据不用证明萧明岳有罪 只要法官综合判断+自由心证就能认为萧明岳有罪===
: (五)法官还会偷改笔录 陷害被告
: 笔录明明说 梁嘉麟拿五十万给宋云仙 三十万给宋云华
: 宋云华自己说 因为梁嘉麟是老板 才拿钱让我们请律师 但是他后来没有给
: 结果法官在判决书偷改成[萧明岳是主谋拿三十万给梁嘉麟请律师 但后来没有给]
: ===节录最高法院判决书878-886行 偷改证人笔录===
: 亦坦承曾在中国大陆广州佛山某饭店与“辜兄”见面洽谈,
: 并于另案审理梁嘉麟等五人走私毒品案件时,至羁押梁嘉麟
: 等五人之看守所会客关心,复多次于开庭审理时到庭旁听,
: 示意要咬出“辜兄”才是主谋,及愿提供三十万元给梁嘉麟
: 聘请律师为其辩护(惟嗣后上诉人未给付),要其别供出上
: 诉人犯案等情。倘上诉人未参与本件犯罪,何以知悉谁是本
: 案主谋,又何以如此关心案情之发展,并愿提供钜额款项替
: 梁嘉麟聘请律师,显与常情及经验法则有违,是其所辩未参
: 与本件犯罪云云,难以置信。
: ===张淳淙刘介民蔡彩贞洪昌宏王聪明偷改证人笔录===
: 明明宋云华是说
: “(被告去看你时有无提到说
: 梁嘉麟叫人拿三十万给你?)有”、“(为何梁嘉麟要
: 拿三十万给你?)因为那时我出事情,梁嘉麟有说要拿
: 钱给我家人”、“(这三十万是做何用途?)后来没有
: 给,他原本说要给我三十万元是要给我请律师打官司”
: 、“(问你与梁嘉麟是什么关系,为何他要出钱帮你请
: 律师?)因为走私贩毒过程,我是听梁嘉麟的指示”、
: 法官可以偷改证人笔录 陷害被告啦~
: 笔录明明说[证人看见宋云仙在广东用笔电上skype联络辜兄]
: 结果判决书写成[萧明岳在广东的饭店联络辜兄]
: 硬是把萧明岳变成主谋
: 但是看见萧明岳在广东饭店跟辜兄关在小房间谈走私贩毒的事情都是共同被告讲的
: 萧明岳他老婆跟另外的证人都说只有跟一位姓辜的大哥在饭店大厅讲话
: 萧明岳本人也不知道辜大哥是谁 只知道是宋云华跟宋云仙的朋友
: 传证人作证证明萧明岳不认识辜兄 法官又说证人语焉不详都是在坦护 证词不可信
: ==自由心证排除有利证词 法官认为有利证词一定是在坦护被告==
: 又上
: 诉人另声请传唤证人黄馨慧(上诉人之妻)、杨锦洲(上诉
: 人之友)欲证明上诉人于九十九年七月间与梁嘉麟等五人前
: 往中国大陆旅游,在广州佛山某饭店未与“辜兄”联络或在
: 饭店房间内商谈云云,然其二证人之证述或语焉不详或附和
: 上诉人之词,且所证与本件待证事项无涉,无从采为有利上
: 诉人之论据,原判决亦已为必要之说明。
: ===当法官很威 要采信谁的证词就采信谁的证词===
: 还说萧明岳用王八机跟其他共犯联络 但是证据王八机的SIM卡也折断了 找不到
: ===法官自己脑补萧明岳用王八机跟共犯联络 但是王八机也折断了===
: 然证人梁嘉麟、郭哲委、宋云仙既均证称就
: 本案犯罪事宜与被告萧明岳是以SKYPE或王八机联络,而
: 王八机又于案发后经其等折断灭证,是以上开门号即非供
: 渠等为本件犯罪联络之用;及本案在被告萧明岳住处查扣
: 之电脑等物,无积极证据证明与本案犯罪有关,依法均不
: 得宣告没收,并此叙明。
: ===王八机折断都已经死无对证 怎么知道萧明岳有用王八机联络共犯===
: ===证人都说王八机是给主谋梁嘉麟的===
: 证人蔡侑伦所证情节,仅足以证明
: 在其记忆中曾有为梁嘉麟拿取五、六支人头SIM卡,而被
: 告萧明岳及证人郭哲委未有向其拿取人头卡之事实,然其
: 对于梁嘉麟取得人头卡之目的为何既无所知悉,则其对于
: 本案运输毒品集团内之成员有哪些人、每位成员之参与犯
: 罪程度如何等犯罪相关事项,应系一无所知
: ===反正法官会脑补梁嘉麟拿到王八机再拿给萧明岳===
: 王增瑜唐光义曾佩琦查不到苦主的罪证 就在事实栏瞎掰说所有证据都被苦主销毁
: ===以下是王增瑜唐光义曾佩琦瞎掰开始===
: 萧明岳即告知宋云仙要将所使用之笔记型电脑重灌程式
: ,以消除电脑内原有之资料后,宋云仙则先返家将其使用之
: 上开笔记型电脑取出拿去重灌软件,嗣郭哲委、梁嘉麟、吕
: 昌骏、宋云仙等人于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先后前往萧明岳住处
: 后,萧明岳告知渠等要将所持用之人头移动电话门号SIM卡
: 取出交由梁嘉麟销毁
: ==既然所有的罪证都被萧明岳销毁了 怎么知道萧明岳是主谋?===
: (六)明明证人郭哲委在101年9月17日写自白书给萧明岳的二审法官
: 承认之前都是做伪证 但是萧明岳的二审判决书在101年9月27日才出炉
: 却没有提到郭哲委有写自白书的事情 法官也没有依职权主动调查 直接在判决书装傻
: ==自白书分隔线==
: 郭哲委于民国101年9月17日于萧明岳遭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后,向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呈
: 刑事声明自白书
: ““法官大人,其实萧明岳根本就没有参与走私,是梁嘉麟……叫我讲成是萧明岳的,他
: 们告诉我这样我才能减刑(也答应会让我减刑,所以我才会跟大家一起陷害萧明岳,法官
: 大人我真的是没办法,我只是帮梁嘉麟跑腿,但阿麟却因为先被抓就把罪都推给我,使我
: 被判无期…我只好听他们的话一起陷害阿岳拼减刑,希望法官大人能谅解我的处境,原谅
: 我的自私。”
: ==法官装傻在判决书没提到有自白书===
: 明明主角都不是萧明岳 法官可以窜改笔录 变成萧明岳是主谋 好赞喔!
: 法官在判决书乱写 没有合理查证 对被告有利的自白伪证的自白书也没有依职权主动调查
: 明明就找不到罪证 还可以瞎掰罪证都是被萧明岳销毁
: 又判决书在网络上都能查到 不特定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
: 故法官在判决书乱写 该当刑法310条加重诽谤罪
: 请ptt十万乡民依法官是加重诽谤现行犯逮捕恐龙法官
: 欢迎转贴分享转传 不用寄信问本人 之前很多乡民寄信征求本人同意
: 本人在此宣布 放弃所有著作权 请大家&乡民等踊跃转贴 揭开恐龙法官的真面目
: 每十楼发100p 送到没钱
: 我的钱不多 我只是小鲁 但希望真理愈辩愈明 救出苦主萧明岳!
: ※ 引述《wertabcmk (学店鲁宅)》之铭言:
: : 台大法律学院教授 李茂生
: : 转载了一篇文章
: : 有人在法院看到了超夸张的法官
: : 律师要求重播警察询问被告的录音录影
: : 法官竟然在播光盘重播的时候 以六倍速播放
: : 并且法官还跟律师说 你现在争执我六倍速播放
: : 不要以为你的行为不会反应在被告的刑期上
: : https://goo.gl/8EhjvX
: : 在台中地方法院发生的事情,希望是个案。如果我发觉自己的学生做了这类的事情,首先
: : 是揪来骂,然后公开破门。
: : 少数害群之马在公开的法庭上公然地羞辱司法的尊严,这种事情应该透过法曹的集体力量
: : 用力地予以谴责。
: : 得到原po的同意,转载如下。
: : ───────
: : 一件被告众多的刑事案件,其中某被告争执侦查时,警察对其不正讯问,期待公正的法院
: : 勘验光盘来确认警询笔录的证据能力,还给被告公道,结果勘验到一半发现法官开庭态度
: : 比警察问案还恶劣N倍。
: : 原来法院当庭勘验警询光盘,可以用potplayer打开六倍速在法庭超高速run过,从头到尾
: : 到底警察跟被告讲的是韩文还是日文、或是阿鬼真的是在讲中文?都完全不重要,反正影
: : 像时间轴赶快跑完就好。
: : 原来法院所制作的勘验笔录里面只要直接记载法官个人心得就好,完全不用逐字记载勘验
: : 光盘的内容。逐字稿重要吗?还不如朕先在勘验笔录写写作文公开心证咖实在。
: : 席中一位辩护人当庭质疑以上荒腔走板的勘验过程,结果当然是换来法官跟检察官联手围
: : 殴,法官不忘对庭上的辩护人们循循善诱:“不要以为做这些无谓争执最后都不会反映在
: : 你的被告判决刑期上面!”
: : 果然读万卷书不如法院实际走一遭,刑事诉讼法念了半天都还是无法习得个中奥妙,今日
: : 来开一次庭立马长了知识,而且长很大,收获满满。
: : #还顺便学到一些关于侏罗纪与白垩纪的基本常识呢
: : #到底是法院里面的个案多还是象迷的个案比较多
安安,阿茂,什么时候替阿岳平冤?
https://reurl.cc/1o9DyG
李茂生/如履薄冰的防冤意识
1991年,在我结束日本的留学生活打道回台的几个月前,汐止发生了吴家命案,后来被称为苏建和案。此案更审的时候,刚成立不久的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组成了苏案评鉴小组,而我正是里面的成员之一。遥想当年,我将A4的纸用胶带贴起来,弄成一大张的白纸,然后逐一检视卷宗,按时间序将诸多自白与证据排列起来,综览后企图发现法院所认定事实与证据上的矛盾,并据此而书写鉴定报告。其后,救援团体尝试了非常上诉、再审、新的科学鉴定、监察院调查、总统特赦,以及社会活动等机制,终于在2012年得到了平反。这可谓是我国冤案救援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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