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猴急男要女网友“当成礼物送给我” 她真

楼主: ha3810996 (微八嘎囧)   2021-12-10 23:57:36
猴急男要女网友“当成礼物送给我” 她真上门坐上床!他欣喜嘿咻挨告性侵
苹果新闻网
1名40岁的刘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件认识1名女网友,他为女网友甜美的声音深深着迷,并
疯狂爱上对方,常传送暧昧讯息给对方“我很喜欢妳,要不要当我女朋友”、“我生日的
时候,妳要不要把妳当成礼物送给我”,不久刘男邀女子同享浪漫烛光晚餐,女子先到他
家等候,没想到刘男猴急的把女子当成送上门的礼物,与她发生性关系。
事后女子认为她并没有想要与刘男做爱,对方却违反她的意愿硬上,因此提出强制性交罪
告诉,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事证不足,处分不起诉,但刘女不服2度提起再议,高检署
虽然也认为全案仍有事证尚待厘清,2度发回北检续行侦查,但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
当天所有的情状,女子均尚未达到丧失性自主的情形,因此第三度将刘男处分不起诉。
已过适婚年龄的刘姓男子,是个单身上班族,平时住在租来的分租套房,渴望有个家的他
,2019年8月间透过“Goodnight” 语音交友软件,认识1名小他几岁但声音甜美的女子,
刘男随即陷入爱河,疯狂爱上女子,常传短信表达对女子的爱幕之意,“我很喜欢妳,要
不要当我女朋友”、“我生日的时候,妳要不要把妳当成礼物送给我”,而女子也没表达
拒绝之意,总是回个笑脸或是呵呵,让刘男以为对方没有拒绝他。
2人认识2天后,刘男邀约女子共进烛光晚餐,女子同意后前往赴约,但当天因为刘男声称
衣服还没洗好,请女子先到他的租屋处坐坐,等他把家事处理好后,再一同去用餐,女子
不疑有他,进到刘男的租屋处,2人坐在床上天南地北的聊著彼此喜爱的电影。
或许刘男太心急,误以为女子是自动送上门的礼物,迫不急待地在床上与对方发生了性关
系,当刘男想要换个姿势再战时,女子用手推开了他,刘男就没再进一步的要求,等女子
整理好衣服,请她先到楼下等他把衣服晒好,没想到当女子下楼后就直接离开,刘男不久
下楼,不见女子踪影,事后收到警方的约谈通知书,才知女子对他提出妨害性自主的告诉

女子指控,当天刘男违反她的意愿,将她强压在床上,扯破她的衣服、内裤后,违反她的
意愿硬上,她一直表示“我们还不熟,你不要这样”,但刘男却不理会,对她性侵。
刘男到案后虽然坦承2人在他的租屋有发生性关系,但辩称没有违反对方意愿,他还说,
当他想要换姿势从后面来的时候,对方推开他,他就没有再一进步动作。
检察官调查发现,女子当天离开刘男租屋处后,就立即前往警局报案并验伤,女子除了处
女膜有陈旧的撕裂伤外,身体并没有明显的抵抗伤。检察官另外调阅刘男住处楼梯间的监
视画面,发现当天女子先下楼,但下楼时神情自若的滑着手机,手中还拿着手摇饮。
检察官认为,刘男在一开始就不断表达对女子爱慕之意,暗示要与她发生性关系,而女子
仍只身前往刘男家中,将自己置身险境,虽女子离开刘男住处立即报案、验伤,符合性侵
害被害人的作为,但是当女子一推开刘男,刘男立即停止,而女子下楼时又神情自若,再
加上根本没有像女子所说有被扯破衣裤的情形,认为女子说法与常情有违。
由于没有积极事证可以证明2人在发生性关系时,女子达到丧失性自主的情形,因此认为
事证不足,将刘男处分不起诉,女子虽然不服2度向高检署提起再议,但北检调查后都认
为事证不足,都将刘男处分不起诉。(吕志明/台北报导)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210/TGDWAMGVWJBXTM734CGNQUZB4Q/
goodnight 叶佩雯??
不知道这个情节乡民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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