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玩VR抓到女生的奶会怎样?

楼主: marain (明天到了)   2021-12-10 10:25:48
先说结论,刑事上无罪,但民事上绝对有责任
首先,先说刑事责任
依刑法第224条规定:“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
而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实务认定上,会将猥亵行为认定限
缩在需有满足性欲的意图下(台湾高等法院99年度上诉字第2265号刑事判决参照)
又依刑法第12条:
行为非出于故意或过失者,不罚。
过失行为之处罚,以有特别规定者,为限。
今天的案例是玩VR时,在无意间抓到路过女生的胸,显然该行为不具满足性欲的意图存在,
不符强制猥亵之构成要件
又行为人本应意识到自己在公众玩VR可能会影响到路人,当然也包含了抓到路人女子的胸的
可能,本负有注意义务却未加以注意,为无认识过失;惟查强制猥亵罪亦不处罚过失犯,故
本案应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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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是民事的部分
依民法第184条:“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故意以背于
善良风俗之方法,加损害于他人者亦同。”
又依民法第195条第1项前段:“不法侵害他人之身体、健康、名誉、自由、信用、隐私、贞
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节重大者,被害人虽非财产上之损害,亦得请求赔偿相当
之金额。”
今行为人在公开场合因过失而摸了女子的胸,显然已侵犯了女子的身体自主权及贞操,属特
别人格权的重点侵犯,故该女子得向行为人请求非财产权损害赔偿(就是俗称的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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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解题到这里就该结束了,但我国性骚扰防治法另有规定
本法第2条
本法所称性骚扰,系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对他人实施违反其意愿而与性或性别有关之行为,
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视、侮辱之言行,或
以他法,而有损害他人人格尊严,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当影
响其工作、教育、训练、服务、计画、活动或正常生活之进行。
又本法第20条:“对他人为性骚扰者,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罚锾。”
不过本法第13条第1项,性骚扰行为的处罚要等被害人自己提出申诉才算
所以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没有刑责,但在民事上有赔偿责任;行政上亦可能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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