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道交条例三读修正 列46项可检举违规

楼主: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21-12-07 12:35:54
新闻标题就是这么好带风向
这次修法就是要限缩可检举项目
所以其实正确应该是
道交条例三读修正 可检举违规项目 限46项
原本规范是违规皆可附证据资料检举
第 7-1 条
对于违反本条例之行为者,民众得叙明违规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
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检举,经查证属实者,应即举发。但行为终了日
起逾七日之检举,不予举发。
当初草案时的新闻: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7307/5799765
"
内政部警政署副组长刘振安说,民众检举交通违规案件数在民国105年
为153万7000多件,109年增至598万6000多件,增加4倍。109年民众检
举后成功举发的案件有440万件,约占警察机关举发总件数1/3,其中
有223万件、近6成案件为红黄线违停,且部分民众是以行车记录器沿
途纪录、截图后一件一件举发。
"
近600万件的举发案成功的有 440万件 超过七成的成功率
警察举发大概两倍 也就是民众帮警察省了 1/3 举发的发起
结果政府的作法就是让你民众不可以举发那么多?
这就跟当初劳检一样,政府说民众检举耗去太多资源
如果民众不检举那么多,可以把人力安排去作大型劳动安检
所以废除奖励金减少检举诱因
道交就更上一层楼,直接缩减可检举项目...
※ 引述《weshiao (微笑)》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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