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一堆人偷换观念
说小孩子没遇到狗也会掉到排水沟淹死
捡到老鼠药吃掉死掉
换个背景看看这种偷换概念多可笑
如果小灯泡没遇到王景玉,也可能骑脚踏车掉到坑洞摔死啊
也可能骑 一骑碰到高压电电死啊
可以这样类比吗?
当然不行啊!
真的遇到那些没话说
问题今天是王景玉“主动”砍下小灯泡的头
今天是疯犬“主动”咬死小孩
这当然不一样
论破2
这是私人住宅
首先,就算小孩子误闯私人住宅,所以可以杀掉他吗?
当然不行!!!
再来,三岁小孩有什么能力闯入私人住宅?
要么这就是一个开放式可以轻意进入的空间
或者“两家算熟”常常串门子
又搞不好主人默许小朋友进入玩耍。
(更可怕的可能,是主人欢迎小朋友 随意玩)
怎么一个一个讲的像小偷闯空门一样
网络上搜一下,台湾就一堆比特犬攻击人事件了。
十月才刚咬死一个...
不是栓起来就有理啦
不然栓起来可以养老虎吗?
※ 引述《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之铭言:
: ※ 引述《samusu (真的老了!)》之铭言:
: 智障狗本们一直在吠说有绑链子就所以狗主没错,听那些垃圾狗本放屁!!
: : 民法第190条(动物占有人之责任)
: : 动物加损害于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负损害赔偿责任。但依动物之种类及性质已为相当
注
: : 之管束,
: “依动物之种类及性质已为相当注意之管束”
: 这边就写的很明白,什么样的种类要对应与其相称的管束手段
: 人家养柴犬可以只用条链子绑住,
: 样农委会公告的危险犬种可以只用链子绑住??
: 那照垃圾狗本的讲法,在空地上养只狼,只用链子绑着也可以喽?
: 依动物的危险程度,相应的防护与管束设备本来就要越高,相对饲主的安全责任也越大
。
: 讲饲主已尽义务的都是脑残吧!!
: 除了链子外,有因为是危险犬种而增加铁笼、围墙吗?
: 除了链子外,狗主有站在狗旁边做监视防护吗?
: 和别人养柴犬一样绑条链子叫做无过失?听脑残狗本在放屁!!
: 或纵为相当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发生损害者,不在此限。
: : 动物系由第三人或他动物之挑动,致加损害于他人者,其占有人对于该第三人或该他
动
: : 之占有人,有求偿权。
: : 刑法第 12条
: : 行为非出于故意或过失者,不罚。
: : 过失行为之处罚,以有特别规定者,为限。
: : 家
: : 势
: : 事
: : 于
: : 撕
: : 送
: : 因
: :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