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一般民众被家暴有人会关心吗???

楼主: Whitelotus (Whitelotus763)   2021-12-01 22:33:02
※ 引述《Scorpio ()》之铭言:
: 从小灯泡案到台南马大生案
: 还有最近的精神病砍人挖眼刺死
: 为什么政府不关心一般民众被家暴呢??
: 一般民众被家暴为什么没有上新闻呢??
: 是不是又要开支票了.........................
: 说好的“强化社会安全网计画”呢??
大家好、大家南无三、大家哈洽马洽马~
刚好强者我朋友在家暴中心担任保护性社工,
大家就边听首歌、边由我来帮忙说明一下吧!
https://youtu.be/OK7uOiPkqVs
一、“家暴”定义以及适用对象
家暴入法的背景,就会提到民国82年那起非常有名的邓如雯案,
这边不赘述请大家可以关键字自行估狗,经过5年的推动与立法历程,
民国87年家庭暴力防治法(简称家暴法)开始施行。
这边废话不多说,我们先把法条附上来,根据家暴法第2条第1项第1款
对于家庭暴力的定义为:
“指家庭成员间实施身体、精神或经济上之骚扰、控制、胁迫
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为。”
就可以知道所谓的家暴,不仅仅是肢体上的暴力,精神、或者经济上的控制与迫害也同样
可以视为家暴的一种。
简单举几个例子来说:
如果今天我的老婆星街彗星拿着斧头把我整个人劈成两半,这就是最直观、
最直接的肢体暴力→家暴成立。
又如果今天,我的另一个老婆兔田佩克拉,长期嘲笑我“杂鱼、垃圾”,
还用“HA↗HA↘HA↗HA↗”这种笑声来侮辱我的人格跟尊严,就算我的身体自始自终
没有被攻击、受伤,但还是对我的精神与心理造成了伤害→家暴成立。
再如果今天,我的第三位老婆润羽露西娅对我说:“钱都是我在赚的,你只会做家事
而已,根本就是个废物、小白脸,从今以后你必须乖乖听我的,否则生活费、孩子们的
学费、家里的开销,我通通不给!”这就很明显是否定了我处理家务维持家庭的功能,并
透过经济来控制我、对我予取予求→家暴成立。
那么,了解了暴力的种类后,我们再来要处理的是,谁能够成为家暴法的适用对象呢?
一样废话先不多说,直接丢法条,根据家暴法第3条:
“本法所定家庭成员,包括下列各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现有或曾有同居关系、家长家属或家属间关系者。
三、现为或曾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
四、现为或曾为四亲等以内之旁系血亲或旁系姻亲。”
再加上同法的第63-1条:
“被害人年满十六岁,遭受现有或曾有亲密关系之未同居伴侣施以身体或精神上
不法侵害之情事者,准用(略)
前项所称亲密关系伴侣,指双方以情感或性行为为基础,发展亲密之社会互动关系。”
很显然地,家暴法并不只侷限于“夫妻之间的事”,事实上它包括了大部分常识上
的家庭成员,你叫得出称谓的基本上都会涵盖,并且除了现有维持的关系以外,
也包含了过往曾有的关系,就算是年轻不懂事时所犯下的错,一样可能有家暴法的
适用。
同样我们用些例子会更好懂:
我的老婆兔田佩克拉→配偶○
跟我离婚不同住的星街彗星→前配偶○
跟我一起住的角卷棉芽→现有同居关系○
曾经很亲密但是现在没住一起的魔乃阿萝耶→曾有同居关系○
前述这些人如果有子女的话→直系血亲○
星街彗星的姊姊→前配偶的血亲 = 曾为四等亲内之旁系姻亲○
兔田佩克拉的妈妈→ 岳母 = 直系姻亲○
我的妹妹赤井心→四等亲内旁系血亲○
赤井心养的心豚→宠物 X
跟我是好朋友的白上吹雪→X
人在欧洲不同住,跟我谈远距离恋爱恋爱交往中的
小鸟游琪亚拉→准用某些条款,○
以上这些例子,应该能更方便地让大家清楚谁会是家暴法的适用对象。
二、家暴防治业务
通常比较大一点的县市都会有独立的家暴中心、家防中心这样一个单位
全名是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前面还会挂上县市政府的名称,
小一点的县市可能会在社会局处下面设立一个科或组之类的。
碍于篇幅的关系工作内容的部分,性侵害先省略,
家暴的部分讲个大方向,所谓保护性社工,
主要是对于通报过来的家暴事件进行调查及协助处理,
(一)调查
首先是调查的部分,原则上当然是家访、面访为主,但是由于案量实在太多了,
现在很多奇怪的案件都通报家暴,
例如什么兄弟在出租车上吵谁要付钱的、夫妻吵架太大声邻居报警的、
小孩早上上学爬不起来的、长辈死了遗产分不公平的...
有时候视通报内容如果可以确认没有太立即的危险的话,我们可能会先
采用电话的方式关心,再决定需不需要家访。
当然有便宜行事相对也就会有慎重行事,
有些性质的个案因为本身的弱势或是通报叙述面对的暴力太过危险,
我们就会特别去重视,因此会规定某些个案一定要家访或者一定要调查某些事项
来确认案件是否已经安全,如果还是很危险的话,是否需要安置或者公权力介入
有关个案分类以及评估指标,会有很细致的操作与判断,这之后有空再来细讲。
总之这个时候,最常听到的,大概就是:扰民啦干!
“啊就没事啊为什么你们管那么多啦”、“政府吃饱没事喔”、
“外面那些犯罪你不去管、专门骚扰我们这些小老百姓”
基本上,听到这些话,大概心里是又好气又好笑,
气的是:不是说需要政府关心吗?我这不就来了吗?
笑的是:好啦,能讲出这种话,大概就真的没事情了啦,安心松口气了。
毕竟,我们家访是孤身一人前往的(警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不可能一天一百多件案子
派一百多个警察陪我们一起家访,这点我可以体谅,所以除非事情很严重,不然
也不好意思麻烦警察),万一遇到的是“怎样啦,我就打了啊!你也想被打逆?”
“干,定孤支啊(举拳头、拿刀)”那就代表真的是...阿伯,出事了!
所以这样一想,前面的抱怨就显得可爱多了。
(二)协助处理
协助处理讲得很笼统,也是因为我们的服务其实没有很明文规定能做什么,
顶多就是规定不能做什么。
但是我们的目的是很明确的,那就是终止暴力再发生。
所以为了达到目的,我们是可以视情况调整手段。
例如大家最常听到的保护令(这个之后找机会细谈),就是透过司法来告诫、约束暴力
发生,
另外,我们也不排除在家访时与相对人直接面对面讨论,
只要他们当下可以理性坐下来谈,是有机会讨论的(当然,会很怕被打就是了),
例如有没有办法不喝酒或减少喝酒、生气的时候有没有办法不动手或用其他方式发泄,
有少数可以谈成功的,所以还是有一试的价值。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跟被害人讨论安全计画──怎么样不再受暴?
必要的话,是否要先离家,或者接受安置(如果是有判断力的成年被害人的话;
因为儿童或身心障碍可能可以客观条件达成就依职权直接安置)
有些个案可能会很沮丧:明明受到伤害的是我,为什么是我要离家?
为什么不直接把加害者抓起来?
他就是有病才打我的,你们把他抓去医院医好就好了啊!
但非常遗憾的是,保护性社工并没有上述的这些权限。
上面的这些期待,牵涉到了逮捕权、自由限制、专业医疗等等,尤其是对于
人身自由的拘禁或限制,是直接挑战宪法保障的自由权,
应该不会有人希望某天在家里突然被社工闯入压在地上说“你被逮捕了”然后不经审判
就直接送去坐牢或是不必看过医生就直接打药吧(笑)这种事情连小薄本都不会发生了。
正义的伸张、罪刑的审判,还是回到警察、司法他们 的专业,
而我们最关心的,是被害者的安全,
如果家不再是安全的避风港,
我们会极力劝阻被害者是否要考虑先离开避难、安置。
──说到安置其实安置也不是像各位想像得那么美好就是了──但至少是安全的。
这又是另一个可以细讲的地方了。
好,本来还想继续讲保护令的,但是突然发现自己光是前两段就打超多了,
就先这样告一个段落吧。
最后,可能有人会认为保护性社工好像这个也不能做、那个也没权限,
比喝两罐就醉了的彬彬还要逊,但是我想还是回归到我们最原始的目的,
我们不审判罪恶,我们不评断正义,我们崇敬生命并坚信每个人都应享有
平等不受侵犯的权利,就如同开头那首歌的最后一句歌词:
在你能安然入眠的那一日来临前,我将堵上一切来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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