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倒楣鬼“偷割韭菜卖35元”被判刑6个月…

楼主: tsaotsaogh (Advantage)   2021-11-26 18:35:52
1.媒体来源:
ETtoday 新闻云
2.记者署名:
记者郑思楠/综合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倒楣鬼“偷割韭菜卖35元”被判刑6个月…网友齐抱不平:量刑过重
4.完整新闻内文:
广东桂林灵川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毛姓男子3次到一公路旁的韭菜
地里,用割禾刀盗割韭菜,再拿到县城售卖,最终获利8元人民币(约新台币35元),最
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此事曝光后,有网友和法律界人士认
为,这是不是量刑过重?
据《澎湃新闻》报导,韭菜主人气噗噗说,“第一次发现的时候,觉得就是割了点韭菜,
都懒得报警。但后来是真的忍无可忍了!这一两个月来,隔三差五就有人来地里偷菜。我
每天施肥浇水,辛辛苦苦种些菜,小偷却得寸进尺,只想着不劳而获!”他报案后,警方
通过调取路边的监视器画面迅速抓获了毛男。
随后,毛男偷菜被判刑的消息,经过多家媒体传播开来以后,有网友和法律界人士疑问,
是不是有点量刑过重了?一边是只卖了8元的韭菜,一边是长达半年的刑期,案值之轻和
刑期之长,形成了反差。
甚至有网友用了“窃钩者诛”来表达质疑,“如果8元的涉案金额要判半年,那么那些动
辄贪污、受贿几千万、上亿元的官员,是不是要判出天文数字的刑期?”
对此,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法院回应,此人不仅多次行窃,还有故意伤害犯罪前科,必须严
厉处罚。
但北京律师张新年认为,其实毛男这种情况,治安处罚足矣,“诚然,按照法律的具体条
文规定,盗窃罪入罪门槛之一为三次即可,可不考虑具体金额,但办案机关也应该考虑行
为人的社会危害性较轻,如此用重刑,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也不符合法治初心,社会
需要的是有温度而非冰冷机械的法治。”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125/21317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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