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大陆卖摇头丸遭判无期徒刑 坐牢13年遣返

楼主: SAgirl (莎莎)   2021-11-26 11: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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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卖摇头丸遭判无期徒刑 坐牢13年遣返回台改判无罪
2021-11-26 10:34 联合报 / 记者曾健祐/桃园即时报导
姚姓男子在大陆卖摇头丸遭判无期徒刑,入狱13年获减刑释放遣返,桃园地检署以姚自白
、陆方判决书等起诉;桃园地院认为,外国法院裁判不能拘束我国刑事法官的独立审判,
另经两岸共打协议请求调取陆方侦查原始证据,但大陆称“无法提供”,桃院认为仅姚单
一自白判他无罪,可上诉。
桃检起诉指出,姚男(61岁)2010年3月初从广东深圳购买1005粒摇头丸,搭火车至南京
交给龙姓、赵姓同伙,2人准备交货时遭大陆公安查获;姚因共同贩卖、运输毒品,经江
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终身,没收全部财产确定。
姚服刑13年因减刑获释放,2018年5月31日搭机回台自首;桃检讯时,姚坦承不讳,检方
认为有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及江苏省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与裁定、江苏
省浦口监狱释放证明书可证,认定姚犯嫌勘以认定。
检方侦结依运输第二级毒品、贩卖第二级毒品未遂罪嫌起诉他,另姚曾因相同犯罪事实经
大陆地区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经减刑7次、减刑6年3月,实际执行13年,建请桃园地院依
刑法第9条规定予以免刑。
桃园地院指出,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认定事实所凭之证据,须实际存在,就该案卷
宗不难考见者,始克当之。而采为判决基础之证据,必须经过调查程序,以显出于审判庭
者,始与直接审理主义相符。
桃院并引述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6074号判决,维护司法权之完整,不受外国政府干涉
,是国家对外主权独立之重要表征,对内实现宪法第80条揭示法官独立审判精神,外国法
院裁判,不能拘束我国刑事法官之独立审判。
而我国人民经外国裁判,依刑诉法第9条虽适用我国刑法审判,但外国裁判书只能证明当
事人经外国法院裁判的待证事实,不具证据能力,我国法院不得迳以外国法院裁判书当作
补强证据,否则无异受外国裁判所拘束。
桃院认为,检方提出大陆判决书、大陆监狱释放证明等,仅能证明姚在大陆判刑确定入监
,但均不是能证明他有毒品罪嫌的补强证据;桃院并曾函请法务部,就该判决向陆方确认
,并请求调取相关卷证。
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虽核实判决,但针对调取侦查的原始证据部分,却称已在他
们判决书中详述,所以无法提供。桃院认为,本件无其他补强证据,仅有姚男自白,判处
他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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