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例 总统维安执法过当 民众获判国赔

楼主: WorkinChina (WIC)   2021-11-25 07:50:21
首例 总统维安执法过当 民众获判国赔
04:10 2021/11/25
中国时报
林和生 屏东
反年改民众2019年10月在屏东拉布条向蔡英文总统陈请,遭警方控制行动且强扯布条,
民众控诉员警执法过当,获判国赔定谳。(图为抗议示意图,非新闻事件当事人,本报
资料照片)
何姓男子2019年在蔡英文总统车队南下屏东时,举布条表达反年改诉求,却遭警方控制
行动且强扯布条,何男事后认为员警执法过当,提出国家赔偿,经屏东地院认定论述有
理,驳回警方上诉,判决屏东县警局须付何男1万5000元国家赔偿金,全案定谳。
2019年10月4日,蔡英文走访屏东,何男选在总统车队行经的台一线道路旁举布条表达诉
求,却遭执行“1004永和演习”特种警卫勤务的员警阻挡,并强制带至一旁空地,拉扯
他手持的反年改陈情标语布条。
何男认为,员警执行公务行为已逾越必要之程度,不仅未告知当事人相关权益,全程未
开立执行管束通知书等,且员警中有人身着便服、未表明身分,即强取他的陈情布条,
等于不法抢夺人民财产,应负起国家赔偿责任。
警方解释,当时执行总统维安勤务,在管制维安路线道路时,发现何男情绪激动、手持
布条,独自快步欲往马路,因车队即将通过,且何男曾有惊扰维安车队的纪录,为免对
车队造成惊扰、同时维护何男安危,才会短暂将他引导至空地。种种行为都是避免妨害
维安公务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符合规定。
原审简易判决认为,员警对何男施以身体阻挡、拉扯手中布条等强制措施,不属依法执
行职务行为,不能阻却违法,判决应负赔偿责任;屏东警方认为,法官如此判决,恐对
元首维安产生负面效应,向屏东地院提起上诉。
屏东地院承审法官审酌后认为,警方未画定安全维护区及意见表达区,有错在先,而何
男为陈情抗议来到现场,并非无端寻衅,亦无明显立即危害行为,自无限制人身自由必
要,但员警却阻挡何男、拉扯其手中布条等强制措施,显已妨害当事人行动自由,造成
精神上受有痛苦。
屏院指出,所幸强制过程只有短暂数分钟即结束,且待总统车队通过后,最终仍让何男
举布条陈情抗议,实现表达意见权利,维持警方应负赔偿责任见解,但何男请求40万赔
偿金过高,审酌之后判屏东县警局须赔偿1万5000元。
屏警表示,尊重司法,待收到判决书后会依规定办理。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1125000384-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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