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警局前裸拍不起诉 引法界热议

楼主: wuwoeijyh123 (无琴无艺)   2021-11-25 07:20:01
警局前裸拍不起诉 引法界热议
2021-11-25 04:37
联合报 / 记者张议晨 / 高雄报导
廿八岁崔姓女子今年六月约从警的林姓男网友,到高雄警三民一分局哈尔滨街派出所前拍
下全裸照片,再三点打码上网标记“高雄警局露出”、“高雄露出”,引发争议,被警方
送办。高雄地检署认为崔女照片跟女星“拍写真集”一样,不应算猥亵物品,两人拍照只
是想吸引点阅,侮辱公署也缺乏说服力,不起诉二人。
法界热议,有检察官持不同看法,认为派出所是公众得出入场所,有构成公然猥亵嫌疑;
去年七月IKEA台中店出现裸拍族,掌镜者、女主角被台中地检署依公然猥亵缓起诉一
年,此案行为其实差不多。
崔女在Twitter简介中自称“调教女王”,今年六月廿六日晚间,林姓警员从南下与崔女
碰面,两人入住旅馆,隔天凌晨二时许,崔女身穿风衣走到哈尔滨街派出所,拉开风衣,
由林男拍下裸照。
两人回到饭店后,用黑色星星修图遮掩三点,上传至Twitter;警方发现警车、派出所入
镜,通知两人到案,崔女称是酒后一时兴起,林男则说没想到崔女将照片上传,被依侮辱
公署、妨害风化送办。
承办检察官认为,崔女站在派出所侧边,若仅依女性站在派出所前拍裸照,就认为公署遭
辱,对追求平等的社会来说不是好事。另举女星拍摄写真书为例,同样都是“全裸但三点
不露”,我们不认为写真书充满猥亵气息,那崔女上传照片也不应认为是猥亵物品,不起
诉两人。因全案无被害人,不得再议。
持不同见解检察官说,不起诉书写得很白话,女星拍写真集很多布景是私密空间,并不是
大街或警局前,仍有公然猥亵之嫌;现行社会对此类行为仍多难认同,不起诉恐变相鼓励
裸拍,影响社会观感。
警方说,检方有不起诉理由,但警察不会因此不办,若裸拍族出现在警局前,还是依法处
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14966
推特要复苏了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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