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警察取缔红灯左转被骂“遇到鬼” 求偿

楼主: martin110287 (废文专家)   2021-11-23 21:16:40
警察取缔红灯左转被骂“遇到鬼” 求偿100万女子赔8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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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2 11:35 联合报 / 记者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
詹姓女骑士红灯左转,新北市警板桥分局潘姓警备队警员制单举发,她心生不满,在大庭
广众下骂潘“遇到鬼”,被依侮辱公务员罪起诉,台湾高等法院判拘役10日定谳。潘另请
求精神慰抚金100万元,高院民事庭判詹女须赔偿8千元确定。
詹姓女子去年2月18日晚间骑机车行经板桥区中正路1巷口,因红灯左转而遭潘姓警员拦检
、举发。当时詹女表示“我今天已经失业一整天了,然后你、然后你还要开”、“年轻人
就是不会说转、转弯一下喔,欸我弟也是做警察欸。”还说“只能说真衰啦,没事遇,遇
到鬼啦。”
潘询问“妳说谁遇到鬼?”詹女口无遮拦地说“你们是鬼啊,你们是鬼啊,在我心里,我
觉得你们是鬼”,当潘抗议时,她还回“不然我要讲什么,我遇到神吗?”
新北地检署依侮辱公务员罪起诉,詹女却辩称“鬼”有很多种意思,像是“魔鬼身材”是
说人家很性感,鬼也可以说很“机灵”、“聪明”,否认侮辱员警。不过法院认为潘姓警
员是男性,和“魔鬼身材”没有关系,且詹女频说自己很衰“遇到鬼”,语气不满,显然
不是在称赞潘机灵、聪明。
高院刑事庭认定詹女犯侮辱公务员罪、公然侮辱罪,从较重的侮辱公务员罪处断,审酌她
蔑视国家公权力,又未能和潘和解、获取原谅,今年7月20日驳回詹女上诉,维持一审拘
役10日刑度。
潘姓警员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他认为数度遭辱骂“遇到鬼”,名誉受贬,因此求偿100
万精神慰抚金。
詹女在高院民事庭上辩称只是抒发心境,因觉得诸事不顺、很倒楣,她未指名道姓,不会
导致警察名誉受损。
高院民事庭表示,当人的身体、健康、名誉、自由、信用等人格法益遭不法侵害且情节重
大者,可以请求非财产上的损害,不过慰抚金多寡,应斟酌双方的身分、地位、资力与加
害程度。詹女口出“遇到鬼”,侵害潘的名誉权,潘有权求偿。
潘姓警员月薪6万,名下无登记财产,而从事美发业的詹女薪水只有2万多,但去年度报税
所得70万元,名下有4笔房屋、6笔土地、67笔投资,价值746万元。高院审酌后,认为精
神慰抚金8千元适当,双方都不得再上诉。
6.备注:
100万是怎么算的?
民乐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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