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c12812 ()》之铭言:
: 刚刚本肥和一位念法律系的朋友聊天聊到最近的超商杀人事件
: 本肥说台湾就是对精神病刑罚太轻才会让这些精神病一再犯案
: 法律系的朋友就回本肥说问题不再刑责轻重
: 精神病犯案前不会看法条 所以刑责定的再重也没用
: 他觉得还是要去理解精神病犯案时在想什么 才能对症下药减低犯罪率
: 像法律系朋友这种 觉得刑责轻重跟犯案率无关的说法
: 该怎么反驳呢?
我只说结论
1. 刑法的本质是惩戒,犯罪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2. 预防是附带效果,了解到可能要付的代价后就有机会遏止犯罪
3. 就算没办法预防犯罪,至少让你付出代价,就这么简单
4. 因为没法惩戒和法律的不足才会有这种奇怪的说法
5. 以这种随机杀人而言,或许是无法预防,
但够重的法虑就能够解决犯罪者,让他同等付出生命的代价,
间接达能预防下一次再犯的效果~就是这样
6. 刑责够重,绝对有压制犯罪率的效果,只是台湾的法律真的很糟~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