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13岁女传裸照约男网友:我有很多经验! 

楼主: runa2 (路那)   2021-11-21 09: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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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传裸照约男网友:我有很多经验! 疯狂车震2回合下场曝
记者张靖榕/综合报导
基隆13岁少女小华(化名)今年7月4日透过脸书交友社团,认识一名廖姓男子,声称自己14
岁还主动传裸照给对方看,自称“我有很多经验”。廖男虽表示和未满16岁的她性交是犯罪
,但仍忍不住要求看更多裸照,之后更开车去找她立刻车震2次。然而廖男很快就因小华举
发而被捕,但在同意和解下被法官轻判2年徒刑,缓刑5年。
判决书指出,实际年龄为13岁的小华当时在脸书交友社团中自称14岁,并在和廖男认识后以
Messenger和LINE传送咸湿对话。她自称有过很多经验,想约他出来见面,当时廖男回复,
“不会吧14?什么经验?”、“你未成年抓到我会死翘翘”、“未满16是会被告强奸”等,
但之后还是继续和小华聊下去。
廖男在两人认识的当天晚上就接连传讯息,先是答应和小华交往,接下来就要小华继续传裸
照,“老婆现在拍一张给我看”、“全身裸的”、“妳化完妆再拍一张裸照我看看”、“内
衣穿着手一边拉下内衣这样的姿势”、“把一边胸罩拉下来”、“我想看裸的奶头”等,小
华也照做。
冻未条的廖男就在小华的邀约下,于7月5日凌晨一点多开车和她见面并且发生性关系,之后
将她载回到家楼下,取得小华同意后两人再次车震。
不过当时小华是一名正在接受辅导的行为偏差少女,她白天见到社工后就立刻透露和廖男之
间的事,廖男也因此被捕。
由于实际上13岁的小华自称14岁,这点在法庭上成为控辩双方的争议点,因“与14岁以上未
满16岁女子性交罪”为7年徒刑以下的刑罚,“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则是3年以上10年以
下的较重罪刑。
法官审阅两人对话纪录及关系,认为小华脸书照片有穿着国小制服和毕业服的照片,上传时
间为2019年和2020年,廖男理应怀疑小华是否未满14岁却没有确认,的确有问题;然而此案
是小华主动要求和廖男交往,廖男看完后没有留存、散布,也提醒小华删掉,虽然发生性关
系但事前也都经过小华同意,加上已后女方家长达成和解赔钱,因此依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
女子性交罪,以及引诱少年制造猥亵电子讯号罪,判处廖男2年徒刑,缓刑5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121/21284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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