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跟骚法”立院三读通过 8类行为最重判5

楼主: orthogonal (谦哥)   2021-11-19 16:37:22
看到这篇想问一些问题
※ 引述《KLGlikeshit (快乐鸡好食)》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记者署名:
: 陈昀
: 3.完整新闻标题:
: “跟骚法”立院三读通过 8类行为最重判5年、可预防性羁押
: 4.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陈昀/台北报导〕跟骚案件频传成为治安隐忧,为回应社会高度期待,立法院院会
: 今天三读通过“跟踪骚扰防治法”,将盯哨、网络骚扰等8种“性或性别有关”行为入罪
: ,最重判5年有期徒刑,书面告诫后2年内再犯,被害人得向法院声请保护令,法官讯问后
: 认定有反复犯罪之虞,得预防性羁押,将于公布6个月后施行。
: 去年底台南马来西亚长荣大学女大生遭男子强掳杀害,今年4月屏东又发生通讯行女店员
: 遭黄姓男子反复跟踪骚扰后以假车祸掳杀案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5
: 月初审通过草案,但在野党认为要求被害人举证“与性或性别有关”有困难,恐沦空壳立
: 法,但内政部警政署及执政党立委认为,定义包山包海恐分散行政资源,无法聚焦高危险
: 案件,昨天立法院长游锡堃在立法前夕召集第3次党团协商,朝野仍无共识,今在院会表
: 决主要以行政院及民进党团版本通过。
: 跟踪骚扰防制法将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使之心生畏怖的8
: 类行为入罪,包含监视跟踪、盯哨守候、威胁辱骂、网络骚扰、要求约会、无声电话、冒
: 用个资订购货物等。
这个与“性或性别有关”真的可以搞出有不少问题......
他们立法的时候应该是想法太理想了,所以大概会觉得这很好判别
我用跟骚方式追求人犯法,然后如果是传教、推销或讨债合法(蛤?
好,我们就先不讨论为什么看起来比较严重的行为被放过了
实务上会变怎样呢
既然传教或推销合法,那假借这些名义多次接触心仪的对象呢?
或者我发现我被告了,我就会拼命找理由说明这几次不是与性或性别有关
总之上了法庭一定会变成被告主张自己的行为不是与性或性别有关,原告则是想办法
证明,那这个尺度会拿捏在哪里?
然后可能就会有些SJW法官就会干脆认定只要男生找女生就是跟骚
是不是有可能会把比较积极传教或推销的人卷进去?
好,那假设公平一点,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干脆把异性之间的这种样态都当作与性或性
别有关的跟骚犯罪,要传教或推销只能找同性
可是有同性恋这种东西啊?
你可以想像当这个社会对于异性跟骚极度严格的时候,你被一个甲甲借故跟骚了
然后法官觉得,啊找同性不是很正常吗
那是不是变成,相对于异性跟骚,你背负著更大的举证责任,甚至背负著遇到恐龙法官
完全不觉得你有被性跟骚,只是因为心生不爽找理由提告的风险?
然后不管这些判定如何,同时一定也存在另一种情形
是我真的只想传教或推销或有其他事情要说,但被对方强行指为与性或性别有关提告
反正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什么都有,谁对谁都嘛可以性或性别
那问题来了,假设对方还当庭试图证明我的行为与性或性别有关,请问这个能不能成立
诬告罪?
我猜应该是不行,因为法学大概会认为即使我行为没有此意,但对方如何判断也是自由
心证,所以这“与性或性别有关”部分我告人随便告是不会有诬告问题的,只要我提出
对方所做过的事情是真实的话,怎么解读是我的自由心证范围。我不是很确定是不是
这样,有请懂法律的大大解惑
基本上可以想见这几种诉讼样态未来会满大街都是......
: 根据三读条文,警察机关受理案件应即调查、制作书面纪录,经调查行为人有犯罪嫌疑,
: 应予书面告诫,行为人或被害人对警察机关核发或不核发书面告诫不服时,得于收到通知
: 10日内经原警察机关向其上级警察机关表示异议,原警察机关应立即更正,或于5日内加
: 具书面理由送上级警察机关决定,行为人或被害人对上级警察机关决定,不得再声明不服
: 。
: 条文明定,书面告诫后2年内再犯,被害人、检察官、警察机关得向法院声请保护令;不
: 过,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家庭成员、现有或曾有亲密关系之未同居伴侣间的跟骚行为,适
: 用家暴法规定声请民事保护令,不适用跟骚法之保护令规定。
: 罚则部份,跟骚法属告诉乃论,跟骚行为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10万元以下罚
: 金,若携带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50万元以下罚
: 金;违反保护令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
这边还是要注意一下,所以一般跟骚其实顶多判1年,而这种刑度的罪法官通常只会判6个
月以下,可以改成罚金(1天1000)
要到5年是你要有携带凶器或危险物品,像是刀啦球棒啦之类的
所以举个例子,如果你是棒球系队的想追球经,记得练习完先把球棒放下再去,否则失败
刑度直接5倍
: 此外,若持凶器、危险物品进行跟骚行为,或违反保护令者,经法官认定嫌疑重大且有事
: 实认定反复实行之虞而有羁押必要者,可进行预防性羁押。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741880
: 6.备注:
: 各位乡民请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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