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uein (脱线乌贼)》之铭言:
: 快讯/跟踪变态退散!立院三读《跟骚法》 8类行为入罪最重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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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发生多起被害人遭长期跟踪,最终被残暴杀害的社会案件,震惊全台。为防止不幸事件
: 重演,立法院历经3度协商,终于在19日三读通过《跟踪骚扰防制法》,规定跟骚行为样态
: 、事先防范措施、事后处罚行为人的罚则等3大重点,明定跟骚是对特定被害人反复做出违
: 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的8大类行为,包括监视、跟踪、盯哨、守候、威胁、辱骂、
: 歧视、用电子通讯设备干扰、要求约会等行为都被列入,最重刑责可关5年。
: 根据警政署统计,全台每年约有8千件跟踪骚扰案件,行政院今年4月提出《跟踪骚扰防制法
: 》草案,直指跟踪骚扰(stalking)已和性侵害、家庭暴力,一同被联合国列为全球妇女人
: 身安全3大威胁。
这样的法案用来保护女性还是不够
韩国有追求三次以上被拒绝的话算犯法
台湾什么时候也要立这个法案?
更应该把送礼、请客、约吃饭任何有价物质餽赠皆视为追求
只要三次以上后还继续送礼来讨好女性
就该当作骚扰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