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网美自爆遭性侵爱上人夫! 还呛正宫“他

楼主: cloud3455 (云想衣裳花想容)   2021-11-18 13:00:12
※ 引述《sunny188 (SUNNY)》之铭言:
: 叶女辩称,她是被戴男性侵,受胁迫而维持交往关系,因为戴男频繁嘘寒问暖示爱,反而
: 爱上对方,心理学上称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她并因此长期饱受焦虑症、忧郁症、创伤后
: 压力症候群痛苦,在精神崩溃状态下发送讯息、张贴文章,不应过于苛责,请求判决免赔
: 、免道歉。
: 法官审酌,叶女传给戴妻的讯息内容已证明自己确有侵害配偶权行为,至于遭性侵、因斯
: 德哥尔摩症候群爱上戴男等说词则未举证,且参酌叶女与戴男的对话互动,看不出有创伤
: 后压力症候群患者接触创伤事件会有的精神与身体上不适,认定叶女辩词不可采,判决应
: 赔戴妻50万元,其中包括侵害名誉权赔10万元,至于要求公开道歉则认为不必要,未判准
: 。可上诉。
所以妇女新知基金会什么时候要出来控诉民法195条是父权条款,应该废除才能男女平等
不然让一个天真的小女孩在受到性侵后,还要负担金钱上的损失这样是对的吗?
这案件和师大女学生指控受到教授性侵的案子有类似之处。
以下引自妇女新知文稿,法庭之友意见书
类似案例包括多年前发生的师大女学生案。该案一名女学生被老师性侵,但是提告不成,
却反而因为女学生指认性侵,等同于承认发生过性行为,而反被师母提告通奸罪,最终女
学生还得负担务五十万的精神损害赔偿,让女学生几近崩溃
而这个案子里,女方不但受到性侵,还要负担形同于处罚的赔偿金
对这天真无知的小女孩是情何以堪,所以民法195条将配偶权纳入其中
根本是父权主义对女性的压迫,也会成为受害者不敢提告被性侵事实的帮凶
为了全台湾的女性和女权,妇女新知应该挺身而出,要求废除民法195条或将配偶权排除
也可以避免掉仙人跳这种敲诈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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