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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吓女驾驶!男朝车门轰4枪 冤喊没杀人:有30发没击出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113/2122898.htm
记者陈韵如/台中报导
台中郑姓送货员从玩具店买来玩具枪后,自行改造成具有杀伤力的手枪,而某日其准备前
往公墓试枪时,与一名刘姓女子发生行车纠纷,没想到他竟持枪朝刘女轿车左侧连开4枪
,所幸子弹卡在车门,并未击中刘女。一审审理后,郑男被判刑10年,但他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官考量他已与刘女达成和解,则改判刑9年。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20岁的郑男2020年5、6月间在台中一家玩具店买了3把玩具手枪之后,自行将
其中2把的枪管贯通、改装撞针及弹簧等零件,这2把枪改造完成后可发射子弹具有杀伤力
,而郑男又另外制造了91颗子弹。
郑男将手枪改造完成后,迫不及待要试枪,于是于同年10月15日晚间开车准备前往一处公
墓,但在途中,因自认刘女故意挡车,因此心生不满,遂持枪朝刘女轿车左侧连开4枪,
所幸子弹贯穿车身后(其中1颗弹头卡在左前叶子板,1颗弹头卡在车门夹层,1颗弹壳掉
落现场地面、2颗弹壳掉落车上),并未击中刘女,才未造成伤亡,但也导致刘女车身受
损。
刘女事后发现车子遭人开枪后,吓得赶紧报警,而警方也隔天凌晨前往郑男住处搜查,并
将郑男当场逮捕,也查扣枪枝及子弹等。
郑男事后被依法送办,而一审审结后,将郑男依杀人未遂、违反枪砲等罪将他判刑10年,
但他不服提出上诉,并辩称,他跟刘女只是单纯行车纠纷,也不认识她,不会因为行车纠
纷就想杀她,“在当时的情况,我有两把枪、30发子弹,如果真的想要伤害她或杀她是很
容易的,但当下我并没有这么做,我没有杀人犯意”,因此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不过法官认为,郑男若是只要吓吓刘女,持枪朝刘女轿车开1枪就已足够让人心惊胆跳,
又何须连开4枪,认定他并非只是想要单纯吓吓对方而已,法官因此不采信郑男说词,但
考量他事后已与刘女成和解,且已赔偿完毕,最终撤销一审判决,改判9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