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
2021-11-13 22:18:46心得:看了才知道法律上环境被污染只能要求赔钱,不能要求回复原状,但前法官也说了,
法律是会演进的。以前觉得不会赔的,未来可能会。
https://e-info.org.tw/node/232532 (图片见网址)
环境资讯中心 判赔10亿却不用清除辐射污染? 日本律师看核灾诉讼的难处 文/宋瑞文
“我想要死在故乡津岛。”“拿到钱也高兴不起来,我想回津岛,想取回美丽的津岛。”前
早稲田大学法律教授大冢正之,因为核灾灾民边哭边说的这些心声,接下委托,向日本政府
与东京电力提告。
大冢正之参加的核灾诉讼团、“津岛核电诉讼团”,顾名思义是由福岛县浪江町津岛地区的
居民组成原告。福岛核灾后,当地因辐射污染变成不能住人的“返回困难区域”,居民于是
向日本政府与东京电力公司提告,要求回复原状(辐射线量回复至灾前水准)并给予赔偿。
7月底,福岛县地方法院郡山分部判决,日本政府与东京电力公司应赔偿10亿日圆,回复原
状的请求则遭到驳回。对于这份判决如何解读,诉讼背后又有什么秘辛与难处,作为诉讼团
的共同代表,大冢正之在接受“辩护律师.com”的专访中娓娓道来。
“最让人遗憾的是判决驳回了除去污染的请求。”大冢正之解释,津岛地区虽然不是经济发
达的地方,但在当地不需要怎么花钱也可以过得舒适。居民之间合作互助,到山里就可以采
集山菜、竹笋等大量食材。用水有天然的涌泉水、井水等,十分充足,当地原本就没有水道
建设。
“失去像津岛这样的环境,是金钱无法衡量的巨大损害。因此除去污染是绝对必要的主张。
”
不过,这样的主张最早在辩护律师之间意见分歧,甚至有十几位律师因此离去。原因是法律
上难以成立。一般不法行为除了名誉毁损之外,只能要求金钱赔偿。即便是环境污染,若居
民要求回复原状,那也是基于土地所有权,要求排除妨碍才得以成立。回复原状之请求,基
本上是不存在的。
“我也知道法律上有困难。可是核灾和一般公害不同,污染持续百年以上。不但居民回不去
,当地历史、文化、传统也会随之消失。面对这样的状况,我们可以做出类似‘啊,那就都
消灭好了。’的法律解释吗?”
尽管如此,法律解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大冢正之以前当法官的时候,法官之间对于日照权
的损害如何还在讨论。有法官到受害者的住家实地考察之后发现事态严重,因此做出前所未
有的判决,像是遮蔽日光的隔壁建筑物需要拆除一部分,或者停止隔壁的建筑工事等等,这
才慢慢地确立了日照权的概念。之后甚至影响了建筑法规的制定,“有新的损害,就会有新
的法律解释方式。”
福岛核灾发生后,日本政府原本规划了除去污染的预算,但渐渐转移到中间储藏设施。同时
为了宣传核电安全论,花费数兆日币。之前没有发挥作用的辐射预警系统,也花了120亿日
币。唯独除去污染的技术,一直怠于研究开发。“如果司法不能把除去污染的义务,加在政
府与东京电力身上,我想他们是不会积极努力的。”
和津岛地区一样,日本周边海域也遭受辐射污染。而日本政府对于预定排入海里的辐射污染
水的处理,在灾后也维持消极态度,不愿采用成熟或更能去除污染的新技术。在回复原状的
请求遭到驳回之后,“津岛核电诉讼团”已提起上诉,倘若他们能够成功,促使日本政府积
极研发去污技术。对于遭受辐射污染威胁的所有人或周边国家而言,都有金钱所无法衡量的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