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基本上就是地球人真理之一的体现而己。
为方便起见,
加害人简称A,受害人简称B。
当A变成B(AB)而B变成A(BA)时,
舆论几乎会倒向AB而唾弃BA,
像之前台湾就有家长为被霸凌的小孩报仇去打霸凌者。
网络上一片骂家长的声音,
我在脸书上看某吕大律师在责骂家长而整篇文章没有在骂霸凌者父母时呛它:
为何A变B而B变A时,该骂的是BA而不是AB?
PS:当然,我这里没用简称。
当然~~它是王牌大律师,而我只是卑微卑贱的韭菜,它并没有回答我。
这就是地球人的真理!!
A永远都要当A,B最好乖乖永远当B。
当B变BA时,就是BA被谯爆而AB被众人怜悯时!
为何会这样!?
保护AB的人你们说说~~台湾每天有多少人被AB那种开车法吓到或受伤或甚至死亡?
(单说我个人,今年2月22日时就被鬼切撞了,现在右膝还没全好,爬楼梯会痛!)
以后若你家人亲戚朋友被鬼切开车法弄死时,请记得用力声援鬼切开车法~~
如果届时你们做不到?
你们这群声援AB鬼切的人,撞的不是你家人,对你们不痛不痒。所以你们声援,
而你们因此自认正义份子!
这件事对我个人而言是难得的好新闻。
台湾道路少了一个鬼切开车,多了一分安全。
台湾社会暂时少了三个流氓,多了一分安全。
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