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 是法官的错
再 第一次伤人的时候
就应该 要直接枪毙
根本就不会有后续的受害者
台湾法律 不修狠 根本就是杀人犯的天堂
放心啦 继续 搞废死 法院继续乱搞
拿铝棒 重击头部把人
打到变植物人
挖眼 分尸
你信不信 关个几年 2.3年假释 就出来了
真的有诚意道歉 就应该以死偿命 以死谢罪
从古至今
严刑峻法 才能 天下太平
犯罪的成本变高 大家才不敢乱来
妈的 垃圾 台湾 法官
台湾 法律 垃圾
信不信之后 一定一堆 这种 案件还会有
以后出门是不是都要
自备辣椒水 球棒
还是镇暴枪?
哪天 遇到8+9才能 先干掉 先为民除害
难怪国外 随时都有枪 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