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中大学生车祸被殴成重伤 中市议员质疑:警说这不是现

楼主: ivorysoap (ivorysoap)   2021-11-10 21:57:57
※ 引述《l983 (海边漂来的海波浪)》之铭言:
: 台中大学生车祸被殴成重伤 中市议员质疑:警说这不是现行犯?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881101
: 2021-11-10 18:08 联合报 / 记者黄寅/台中即时报导
: 台中市宋姓大学生7日驾车与他人擦撞,遭对方车上3名男子持棍棒殴打,头部受重创有生
: 命危险,目前在加护病房治疗;市议员黄健豪今在脸书质疑,行车记录器清楚拍下手持棍
: 棒围殴叫嚣的恶徒,警方却说这不是现行犯,“这个态度刷新我的三观!也刷新市民的三
: 观!”他认为,“一个小擦撞,却能几分钟内叫10多人到场”,这已是组织犯罪,强烈要
: 求台中市警察局要严办、重惩。
大家假设一下好了
如果新闻没有闹大
然后三天前 警方有用现行犯抓人
那结果有什么不一样?
答案是 完全一样。
看新闻便知 当天打人的就带回去警局 笔录做一做
呃 伤害罪嘛 被打的看起来也没事(当天意识清楚送去医院)
那你是警察 你会怎做?
笔录做一做 等伤者醒来问要不要告对方伤害罪(告诉乃论) 如果不告
那就不干警察的事
如果要告 那就含送啊 交给检查官去判断要不要起诉。
那 打人的呢? 当然放回家啊 都含送了 不然要关起来等检查官上班时收文看完吗?
你看看 多轻松啊。
结果当晚靠北了 被打的伤重快死了 伤者家属不满
警察后知后觉的敏感度才知道 啊 干 闹大了 社会观感不好
于是马上联络检查官看可不可以重罪抓人最好是立马拘提立马收押
让百姓知道警方很重视这案子。
所以咧? 是不是现行犯很重要吗? 就算当天抓回去好了(事实上也真的有抓回去)
还不是看看 呃 伤害罪嘛 一天台中市不知要处理多少这种
打人事件 笔录做一做 回去等通知
不然咧。
像不像屏东挖眼事件啊? 那神经病打人是第一次吗?
啊 他就神经病 不然警察是能预防性关他 防止他去挖眼吗?
要我说 根源就是立法有问题 才让警察有看心情要不要认真办案的空间
大概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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