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770808 ()》之铭言:
: 复制贴上?镇澜宫香油钱破亿 42年财产申报却都2.9亿
: 4.完整新闻内文:
: https://youtu.be/WQTXg1vkvis
: 大甲镇澜宫财产又爆出争议。根据司法院公开资料,从民国67年到去年,大甲镇澜宫申报
: 的财产都是2亿9千163万4千678元,连尾数都一模一样。我们查询其他大型宫庙,像是龙
: 山寺58年来财产从260万增加为59亿;北港朝天宫共申报23次,财产也成长20几倍。律师
: 表示,如果镇澜宫没有如实申报,恐怕违反刑法第215条“业务登载不实”,最重处3年徒
: 刑。
这里的财产应该不是指财团法人真实财产,
而是按照法规应登记的财产(基金)。
依照下列法规就不含香油钱呀!!
收再多香油钱几亿几兆,也不用去变更登记。
黄律师这样专业应该知道吧!!
看举的龙山寺和台北城隍庙也不是年年变更登记就知道。
香油钱收入,应该就只要每年财报不要造假就好,就没有变更登记的义务。
财报有无造假,这从司法院的登记资料应该看不出来吧!
财团法人法第2条
本法所称基金,指应向法院登记之财产,其范围如下:
一、捐助财产。
二、经财团法人董事会决议列入基金之财产。
三、依法令规定应列入基金之财产。
第二项及前项所定基金之计算方式、认定基准、应列入基金之财产项目、额度、比例及相
关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行政院定之。
财团法人基金计算及认定基准办法
第 2 条
财团法人之基金,应就下列财产累计计算之:
一、捐助财产:捐助人于财团法人设立时,以捐助章程或遗嘱所捐助之财产。
二、财团法人设立后,因接受捐赠、购入或其他原因取得,并经董事会决议列入基金之财
产。
三、依法令规定应列入基金之财产:财团法人依法律、法律授权之法规命令、自治条例或
自治条例授权之自治规则所定应列入基金之财产。
第4条
财团法人列入基金之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计算为政府机关(构)、公法人、公营
事业或政府捐助之财团法人之捐助财产或捐赠并列入基金之财产:
二、财团法人设立登记后,接受中央或地方政府(含特种基金)、公法人、公营事业(含
未民营化前之公营事业)、政府捐助之财团法人、已裁撤政府机关(含特种基金)捐赠之
财产,或已依法解散政府捐助之财团法人捐赠之賸余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