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cou (已哭)》之铭言:
: 法院认为,根据警职法规定,警方必须有明确事实认定,对方携带具攻击性物品,足以伤
: 人,才能进行检查。但员警只靠过往经验对嫌犯拍打搜身,程序上已经违法,因此搜出的
: 毒品不具证据力。
这种事情要自己遇过才会对过当盘查感冒啦
大概七八年前我和几位朋友在新店三民路的热炒店吃晚餐 中间有喝几杯啤酒
从8点多吃 聊天到快半夜12点大概要走了
就搭其中一位朋友的车一起回家
这位朋友因为当司机所以没喝
车子刚起步不到一分钟 已切到内侧车道
后面一台机车"从我们左后方" 沿着双黄线上 从左侧超到我们前面
一边做手势要我们靠边停车
机车不是警车、车上的人没有穿警察制服 要我们靠边也没说自己是警察
就一直挥手 然后用车身阻挡我们前进
停下来后才表明自己警察身分、说要进行酒测
我们想说驾驶没喝就让你测阿
就在那边等了快10分钟 让他call人来忙
结果也测不出什么
当下对这种"拦停做法"很感冒 但也不想跟警察起冲突、也没必要
只能佩服这位警察同仁真的是为了阻止酒驾、连保护自己都不顾 直接用肉身挡车
没想过车上的人如果凶一点 你没穿警察制服、骑的不是警车
这样挡车风险也是很高的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