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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男搭车摸女乘客私密处 遭逮辩车太晃却因“手太灵活”下场惨
中时 陈彩玲
基隆一名女子今年3月独自搭乘客运前往台北,途经八堵交流道时,遭坐在一旁林姓男子
用手触摸大腿,男子将手指放在大腿内侧磨蹭,手肘关节则不断靠近私密部位,女子吓得
不敢出声,直到下车时告知司机并报警。林男侦询时辩称,当时在睡觉是车辆摇晃所致。
基隆地院近日审结,透过2部案发影像,认定林男触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5月。
判决指出,林男见女子坐在靠窗位子,座位狭小、不易移动,在行经八堵交流道附近路段
时,将左手掌、左手肘、手指放在女子右大腿上,并以手指磨蹭其大腿内侧,更以左手肘
碰触大腿间私密部位,藉以满足性欲,前后长达15至20分钟。女子因害怕未出声求救,直
到客运抵达台北车站,才向驾驶员反应并报警。
检警侦讯时,林男承认有和女子搭同一班客运前往台北,但矢口否认犯行,他辩称,当时
上车在睡觉,是车子摇晃,才不小心碰到女子的腿。
女子向法官表示,客运行驶后,林男将手放在她的大腿上,并用手指磨蹭,过程中,有将
林男的手拨开1、2次,但不久后,林又将手放回来,认为对方的动作是刻意的,由于当下
很害怕,讲不出话来,而一整个路程,林皆朝向走道方向看,没有看向自己,但有拍下影
片。
法院审理时,当庭勘验2则女子于案发时拍下的影片,并透过撷取照片相互比对,均看见
林男使用手掌、手指、手臂触碰女子大腿9秒、15秒,与女子于侦查、审判中证述相符。
法官认定,林男触碰的动作多变,如将手指伸直、弯曲,并以指腹、指尖、手掌心触碰女
子特定部位,依一般生活经验法则,若非有意控制,难有如此细腻且密集举动,难想像是
睡眠中因车辆晃动的无意识动作,显见林男辩称在睡觉属卸责之词,不足采信,依强制猥
亵罪,处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11107001240-260402
五楼恶男呕呕呕呕呕呕呕
摸个几秒被罚15万 不如去外面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