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优生保健修法/已婚女性堕胎 拟不须

楼主: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21-11-04 18:27:43
不管是正方在吵什么女性怀孕影响健康多大
还是反方在吵外遇无限中出
其实都跟这次的修法无关吧
先看看法条再来装弹开砲啊
有这两个问题的话女生根本不用配偶同意也能堕胎欸
这次修法就是专门针对“已婚”的情况下
1. 确定是男方的种
(不然可以直接用第五款不用配偶同意)
2. 医学上没有伤害母体身体和精神健康或胎儿的疑虑
(不然可以直接用第三、四款也不用配偶同意)
至于第六款所谓因为怀孕
影响女方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
实际上的意思不就是两个
1.心理健康: 没有医学上理由但是很累心情不爽
2.家庭生活: 家庭对生育无共识
有没有注意到
事实上用1就能让任何未婚成年女性不爽就堕了
2的存在目的,单纯只是对已婚怀孕的限制而已
因此只适用于
“已婚怀孕、自己的种、母体胚胎都健康”
男方想生而女方想堕的状况
至于理由我记得跟结扎需要配偶同意一样
是什么希望婚姻双方在不影响身心健康的前提能对生育繁衍有共同而一致的决定
反过来解释就是不一致的话就不让你结扎也不让你堕胎
简言之
就是国家要大家多生、认为结婚就是应该要生育
所以在规则上,偏袒想生的那一方
因此有配偶者不能无缘无故偷偷堕胎
也不能无缘无故偷偷结扎
现在说要改这条表面上改的是堕胎
实际上改的是婚姻
从此宣告婚姻也不能是限制堕胎的理由
(同理结扎也应比照办理才对)
于是堕胎事实上就已经是但凡有一点不爽就可以堕的状态
简称不爽不要生
既然如此
直接把这整条和堕胎罪一起删掉不就得了
放一堆复杂却形同虚设的门槛干嘛
http://i.imgur.com/ZY9pR1U.jpg
先在刑法放堕胎罪,告诉你不可以堕胎
又在优生保健法告诉你,有oo情况可以自愿堕胎
这几种情况当中其中一种又告诉你
唉不管怎样其实只要你不爽也可以能堕啦
立委该不会也是薪水小偷吧?
成文法比较具体明确到底是谁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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