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三重惊传行车纠纷亮枪! 警拦截围捕赫

楼主: jordan1227 (宫脇九但)   2021-11-02 13:12:39
嘘 f230072828: 王金平已经不是立委了,为什么还可以 180.177.37.78 11/02 12:20
→ f230072828: 配有保六警卫随护 180.177.37.78 11/02 12:20
推 shirokase: 等等,王金平有什么职衔,能到现在还 42.73.180.236 11/02 12:21
→ shirokase: 有现任警官护驾? 42.73.180.236 11/02 12:21
推 IY1227: 为什么王还有人保卫啊? 61.227.60.238 11/02 12:24
推 xxox: 请问为什么还可以有持枪警卫? 1.171.119.183 11/02 12:30
推 st002650: 单纯好奇,王金平现在是用什么身份可以223.136.193.125 11/02 12:43
→ st002650: 配有配枪随扈?223.136.193.125 11/02 12:43
推 ghostl40809: 卸任院长有随扈的编制吗 像卸任元首? 1.162.72.190 11/02 12:54
原文43
没事来认真一下
根据中央政府机关首长及特定人士安全警卫派遣作业规定
理论上立法院长卸任后3个月就要撤离了
https://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304
四、安全警卫派遣对象如下:
(一)中央政府一级机关:
  1.五院院长。
  2.五院副院长。
(二)中央政府二级机关各部会首长。
(三)特定人士:
  1.卸任享有礼遇期间届满之总统、副总统。
  2.卸任或已故总统、副总统之配偶。
  3.其他经内政部核定之人员。
九、中央政府机关首长卸任后,安全警卫撤离期限如下:
(一)行政院院长卸任后,其安全警卫得视状况需要,保留二员至四员,
并应于一年内撤离完毕。
(二)行政院副院长、立法院院长(副院长)、司法院院长(副院长)、
考试院院长(副院长)、监察院院长(副院长)、各部会首长安全
警卫,应于卸任后三个月内一次撤离。
BUT
根据今年五月的新闻
王是被现在的内政部核定为特定人士
所以依然有配两名合法随扈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524061
〔记者罗添斌/台北报导〕内政部目前将29位中央政府首长派遣安全警卫人员,依据内政
部最新提交给立法院的报告指出,29位警卫对象当中,有21位是现任的中央政府院丶部级
正副首长,但另有8位被核定为“特定人士”,特定人士的身份格外引发国人好奇。
内政部报告指出,8位“特定人士”当中,有4位是卸任的前副总统,包括:连战丶萧万长
丶吕秀莲及吴敦义,除了吕秀莲配赋4位随扈警官之外,其余3位卸任副总统均配赋2位随
扈警官。
此外,现任总统府祕书长李大维丶国安会祕书长顾立雄,两人也是以“特定人士”名义,
核定配赋各2位随扈警官。比较特殊的“特定人士”,则是卸任立法院长王金平以及故总
统李登辉的遗孀曾文惠女士,内政部也都为其配赋2位警官。
根据内政部主管的“中央政府机关首长及特定人士安全警卫派遣作业规定”,“特定人士
”的定义为:卸任享有礼遇期间届满之总统、副总统。卸任或已故总统、副总统之配偶。
其他经内政部核定之人员。王金平则是以第三款条件获内政部核定为“特定人士”,显见
即已卸任立法院长,也无现任立委身份的王金平,仍深获朝野重视。
据了解,在李前总统逝世丶大安警卫组解散归建之后,内政部即依据“中央政府机关首长
及特定人士安全警卫派遣作业规定”,核定曾文惠女士为“特定人士”,并派遣2位女性
警官执行曾文惠的安全警卫任务。
依据内政部最新提交给立法院(每半年一次)的报告指出,内政部目前对29位中央政府首
长及特定人士派遣安全警卫人员,安全警卫派遣人数总计为102位,主要由保六总队第二
警官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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