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真的有所谓“不应注意”吗?

楼主: gnest (海邊漂來的鳥巢)   2021-10-31 15:00:33
首先要搬完整的法条文句出来
刑法第14条:“行为人虽非故意,但按其情节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者为过失。”
虽然常常被乡民拿来取笑
但是判决实务上的确有出现"不能(无法)注意"的结论
那就单纯是当事者在客观条件上办不到而已
既然是这样那什么情况会是"不应注意"或"应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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