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2条规定:“汽车驾驶人,不依规定
使用灯光者,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
想请问一下,有机车开远灯检举成功的案例吗?
因为我是同向车道,所以很难附上机车的远灯状况,但可以提供“车牌”+“远灯显示的蓝灯
”+“远灯的切换钮” 同时有这三个证据,是否可以成功检举呢?
市区开远灯,除了低能之外,就是不小心误开。
希望大家都是误开的那种,不要当__能!
另外提醒一下多数伟士牌的车主,你们的近灯,都被原厂技师调一个很高,导致近灯很像远
灯,拜托,有空去调整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