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撞烂1688万超跑判赔“8万8” 车主怒轰:

楼主: hamasakiayu (ayumi)   2021-10-22 09:45:02
※ 引述《orzzz (高雄是个好地方)》之铭言:
: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铭言:
: :将风险置于绝大多数无关的普通人身上我很难苟同符合公平正义
: 不错啊,谈公平公义很好,只是有个问题...
: 请问怎么那么刚好,只有豪车相关事件才跳出来谈这些?
: 本鲁上篇文其实有隐含一重点只是大家可能没意识到: 路上带给你负担风险的财损,豪车只是小宗中的小宗
: 大家想要"不给别人负担""不让小错毁人一生""公平公义",很好,但所有舆论精力都是在批判一小部分负担源?
: 路上的非豪车高价、货、店、路边物等等出现机率都远远远大于豪车,真心要"不给别人负担",路上所有高价车、物、店都该设限。
: 指针对豪车,是很蠢的事倍功半行为,若不是愚笨,就是背后真正原因另有其他,譬如仇富、仇视豪车
: 有两个指标性新闻,大家看看(google标题即可找到):
舆论精力什么时候只有针对豪车呢?
事实上我提的想法
目前在台湾大概也只有少数人认同
至少你就不认同
更遑论形成舆论
拿货、店、路边物来跟豪车比较
我觉得是不类之比
原文我就有提到
今天豪车违规右转,我守法绿灯直行撞到
因为台湾法院裁判肇事责任归属
我可能要负担10%(譬如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帝王判决,或者是超过道路限速5KM)
对方是90%
但因为对方是豪车,进口零件要价昂贵,车损要200万
我是烂摩托车,车损只要一万
我的10%是20万元
对方的90%是9千元
如果按照更前面其他人的主张的
要求修法改掉折旧率的计算方法
对方豪车车损赔偿金额也许会更高
两者赔偿金额差距也就会更悬殊
但仅就肇事责任来看
明明我是肇责较轻的一方
甚至可以说绝大多数的责任都在对方
但因为对方违法右转
我却不得不赔出天价赔偿
这,就是问题之所在
而你前面提的货店路边物
它本身基本上都没有主动肇事的可能性
当然他违法堆放
仍会有肇事的可能
但重点就是他们没有主动性可言
不会有所有者超速、酒驾、任意变化车道的状况
既然这些都不会有
那拿这些东西跟豪车做比较
又是什么样的逻辑呢?
: 1.
: 新闻:保时捷撞骑楼酿火警!倒楣民宅、店家遭波及 总损失近千万 
: 别看到保时捷就高潮,提出此案例并非要帮肇事车讲话,此案重点是撞店家民宅也有可能造成千万高额财损,保时捷能,你各位能,你们当年心疼的帮妈送货孝子也能,那要不要一致标准的设上限?
: 这新闻有在PTT出现,不用想也知道当初完全没人借此想检讨财损上限,甚至我敢说,本串支持赔偿上限的,当初看了此新闻后第一反应会是心里暗爽:宋啦,最好赔死他。
: 店家路边开店,把高价商品譬如表、珠宝、音响等等放路边,自己赚钱却把用路人暴露于风险,合乎你各位的"凭什么其他人帮承担风险"。
: 啊怎么这时完全没人提赔偿上限?事实就是只有超跑情境,且超跑是求偿方时才会有人想检讨,再次证明那些所谓的"公平""公义"大旗,高机率骨子里只是仇富,只是不爽看到路上有人开豪车。
: 2.
: 新闻:误踩油门!她开车撞切仔面摊 油锅喷洒害正妹全身40%烫伤…法官判赔3433万
: 这个就更厉害了,金额超高,此新闻当年也出现在八卦板,说好的"不让小错毁人一生"呢?请问你各位赔偿上限支持者那时候在干嘛?
: 注意,本鲁这里不是说被烫伤的受害者收到的赔偿金有上限
: 而是肇事者赔偿有上限,不足的部分应由面店负责赔偿。
: 因为,是店家把锅炉桌椅放在马路骑楼,他赚钱,我们各位用路人承担风险
: 这种行径,不就是你各位很不爽的事情吗?
后面有人拿判决书问你赔偿金3433万从哪来
这案子我也不熟就不评论
只是以往台湾车祸有人罹难
赔偿金我很少有听说数千万元的
更有听说过砂石车的都市传说:
撞到人了怎么办?
撞成植物人,要养一辈子,撞死两百万
那就辗死吧
而人命损伤,或者是重伤
其实都有其他保单相应处理,如强制险
而车损
基本上没有
我不敢说百分百必然是如此
但就我自己的感受而言
不就正因为随着开放进口豪车开始
所谓的超额险才会应运而生吗?
如果只是两百万,讲难听点,有需要超额险吗?
: 然后说到面摊,请大家看一张图,各位立马能体会本鲁前述的"捉大放小"概念:
: https://i.imgur.com/FEFqOiw.jpg
: 你各位看到右图,觉得让你提心吊胆?让你精神紧绷?让你很不舒服很不爽是吗?
: 但身为在台湾的你们,更该提心吊胆,更该皮绷紧点,更该不爽左边这种摆了整排锅炉,放了一堆桌椅的路。
: 在我看来,这种路跟右图停满了AMG、超跑的路没两样。
: 左边这种情境台湾每个乡镇市比比皆是,为了让用路人心安,你们不把主要精力放在检讨这种每天都遇到一两次的情境
: 而把所有力量集中在谴责检讨右图这种久久才出现一次的情境?
: 本鲁其实愿意支持"不给别人负担"的概念
: 但,目前有此主张的,只会检讨豪车,对其他造成用路人负担的店、物、或交通骑楼乱象完全安安静静。
: 把很多更严重的东西放著不管,只聚焦严重性很低(机率加权后)的东西,令人质疑所谓的公平公义是选择性说说而已,既双标又自助餐,若背后不是包藏仇富之心,就是狭隘的眼界,没抓到重点的事倍功半行为。
你这边在讲的所谓捉大放小的逻辑
其实在我看来根本就是红灯右转被抓到
然后问警察说,为啥不去抓其他人,要针对你一样
事实上
今天豪车的车损维持现今法规状态
这些你口中很重要很可怕很严重的店物骑楼乱象
依旧是存在
而如我所说的进行修法
也不见得不能同时处理骑楼乱象
该问的是
你怎么会觉得
"豪车车损赔偿"跟"骑楼乱象"
会是对立不可并存的命题?
那照你逻辑
我觉得台湾独立更加重要
屌打你关心交通问题
是否是要等台湾独立之后再来处理这些事?
这没道理啊
其实我觉得应该回归问题本质
豪车赔偿问题上,谁应该负担相对更多的责任?
1.按现行法规,该怎么赔就怎么赔
多数人去承担风险
一般人不保超额险,出事自己承担
2.修法,被课奢侈税的豪车(或者其他东西)
只要有民事赔偿问题
一律订出赔偿金上限
将风险集中在奢侈品使用者自己身上
看他自己要不要保超额险,不保,出事自己承担
支持论点一的
可以主张公平正义原则
譬如有钱也是他自己努力赚的
平白无故被撞,对方要承担90%肇事责任
如果设定奢侈品民事赔偿上限
违法者却只要负担小钱
这样并不公平
支持论点二的人
依旧可以拿公平正义来主张
主张有钱人本来就应该负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而这些奢侈品本来就是给这些人使用
获利的人也是这些人
没理由要所有人都一起承担风险
这样讨论可能会比较集中在问题核心
否则一直拿着其他问题说嘴
说酒驾危害更大
说超速危害更大
说道路设计太烂危害更大
说路边骑楼乱象危害更大
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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