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这是个报复行为硬凹成爱慕行为
让我们抽离说法,单看事实看看
: 蛋蛋ㄉㄨㄞ奶
珍珠鲜奶茶废弃时没处理好臭掉是非常恶心的
若要报复,120杯成本不算高
如果是爱慕,10杯左右才是合理数值
: 薛女得知后,立即打电话询问成男是否订了120杯手摇饮?
: 成男:“没有订,妳打错了。”便匆忙挂断电话
: 又再打了3、4通电话,但成男都不再接听
店家擅自提供客户个资不提,显然成男发现事情大条了
: 回到办公室,发现手摇饮已经搬到她的桌上,同事告诉她
: 是成男带人帮她把饮料搬上来
120杯要送上楼,可需要不少时间与人力准备
这不仅仅要预谋,还要有共犯
如果是害羞...怎么还有那心思找人帮忙把饮料送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