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北大楼恐怖挖眼!女住户出电梯遭邻居猛

楼主: lf2net4589 (KYO)   2021-10-17 22:56:42
我建议各位版友从社会事件自保,先从自己化身精神病狂人开始,反正只要受害人没死,至少不会是无期或死刑,例如:
1.对方没戴口罩,根据CDC的防疫理论,必须把周遭的人当成确诊,所以不用提醒,直接一个重拳打击肝脏,再一拳打击对方下巴,对方就算没戴口罩也开始呼吸困难,你就可以在法庭上说对方有呼吸困难的情形,而且没有把口罩戴好,他有可能是隐藏的确诊者,我为了自保,才打算他强制就医,但是我有恐慌症,所以才不小心用打他的方式让他送医,当下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有打他的行为。
2.开车在路上被逼车,你直接停路边,对方也跟你停路边还打算下车,这时候你要比他快下车,用他的车门打断他的小腿骨,然后自己自首,在法庭上就说自己被他逼车,而且自己直接在路边临停让对方先离开避免冲突,但是对方也跟着我临停路边,而且有下车的行为,我怀疑他有跟踪跟伤害我的意图,当下我很害怕,所以我的恐慌症发作,所以才不知道为什么的先下手为强,让对方没办法对我造成任何伤害,我发病当下没有任何判断能力。
欢迎来到中华民国大精神病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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