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nlkj0665 (灰色地带)》之铭言:
: 砰!台中警领枪恍神“误射1发” 遭记过处分
: 中时 陈世宗 、 陈淑芬
: 警方调查,40多岁的黄姓员警,14日上午8时于正义派出所领取枪枝准备值勤巡逻,将弹
: 匣装入手枪后,竟一时恍神发现尚未清枪,卸下弹匣时未察1颗子弹已上膛,扣下板机清
: 枪时子弹击发,突如其来的枪声,吓坏整个派出所,黄姓员警也当场愣住,还好并未伤及
: 其他同事。
清枪 不就是为了防止这种事 才有的规定吗?
上了弹夹后 不知道484已经有子弹在弹仓 所以卸下弹夹 进行清枪
清枪时 偶尔会击发子弹 这不是很正常吗???
该分局的长官 应该要庆幸 不管他为了什么 多做一次清枪动作
要不然 遇到紧急情况 直接就开枪击发了
要是没打到人 还可以说是警告射击
那要是 一掏枪就打到人呢?
484又要怪他领枪的时候 没做好清枪?
到时候 长官你就别想升官了!!!
为什么他要被逞处? 我觉得反而应该奖励!
奖励他在不确定484有子弹的时候 仍然做了基本的清枪
又不像那个女警员 枪口对人 清枪就打穿旁边学长大腿
我对这位警员被逞处 感到不公平.....
这样以后谁还敢清枪?
万一不小心击发了 就要受逞处 那干脆弹夹里面都不要装子弹好了
给做多给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