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曾呛胡志强应为夜店大火下台 陈其迈:深

楼主: drea (星空下的背影)   2021-10-16 10:47:17
※ 引述《cutejoin (剑道呆呆鼠)》之铭言:
: 来源:自由
: 网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704753
: 记者:王荣祥
: 内文:高雄市长陈其迈今被问到前台中市长胡志强、曾因夜店大火被要求下台,这回是
: 否会有人因为城中城大楼火警下台?陈其迈表示,这次大火,很多市民心情跟他一样,
: 内心都非常沉痛,对他而言,会深切的反省、不会回避。
: 高市城中城大楼昨凌晨火警,造成46人死亡,有网友翻出陈其迈先前曾为台中夜店9死火
: 警,开呛时任台中市长的胡志强应下台负责,认为这种事就应该要有人辞职负责,]引发
: 网友议论。
: 台中阿拉夜店是于2011年3月6日凌晨火警,造成9死13伤,因监察院未通过弹劾,引发陈
: 其迈不满,在谈话节目中质疑胡志强会弹劾没过,是因国民党选举考量,担心台中市选
: 情崩盘,所以胡志强才逃过一劫。
: 陈其迈昨率团队为城中城大火鞠躬致歉,今面对媒体提问时也没有回避,指出这次大火
: ,很多市民心情跟他一样,内心都非常沉痛,对他而言...,讲到这时,他突然陷入省思
: 数秒,最后说“我是觉得要深切的反省、不会回避”
: 备注:就来看看陈其迈要怎么负责,是跟他呛胡自强说的那样吗?还是会用出时空背景
: 不同之术,来解决这事呢。
这两场火灾不太一样吧,当初台中的阿拉夜店是违法的八大场所,
简单的说台中的阿拉夜站在根本的场所上就有很多争议了。
第一个是这夜店登记名称为“哈克饮料店”,登记店名与用途不一致,饮酒店实际
用途上是夜店,还开设在住宅区,根本有问题。
第二个是整栋建物没有任何窗户,住宅使用执照也无法申请通过,市府却仍准予营业
所以,这两场火灾根本问题上不太一样喔,能同一类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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