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PTT 真的有对岸网军在带风向吗?

楼主: ubcs (觉★青年冒险盖)   2021-10-15 21:46:04
※ 引述《yniori (伟恩咖肥)》之铭言:
: ※ 引述《yoyodiy (废文心得文大师)》之铭言:
: 肯定有吧
: 除了一堆跳板IP或是不演了的中国IP以外
: 有些人的回答真的让你觉得怎么这么不懂台湾
: 比方说有个中国家伙可能只看新闻吧~就看到陈其迈跟恩主公医院的新闻
: 结果这中国家伙就误以为恩主公在高雄
: 事实上恩主公在新北阿~结果恩主公出包的时候这家伙一直点名
: 要陈其迈负责
: 露馅了以后就开始装死~
: 对岸仔肯定有啦~
: 你看看那些不知道台湾风土民情或常识的人就知道了
: 就像你说的~怎么会有人不知道公视呢
: 阿~有阿!阿六仔阿~
这个倒是很难说,之前跨年报警抓到那个血染台湾的也是故布疑阵
盗帐号假装阿陆仔PO文要到处放炸弹,逼得我早上大个便滑手机看到还要起来处理
于12/30日约7点左右线上报案完成
https://imgur.com/iEEqsMs.jpg
已于1/4日18:17通知结案
https://imgur.com/5m71z0f.jpg
然后据一开始报导所说检警更是第一时间私下透露分析说是不排除是对岸骇客干的
结果最后落网是高雄的超商打工洪姓男子...
目前审理尚未出炉不知道应该说是单纯玮丰行为或是在台五毛网军
亦也可能是琪琪姊的一万元高雄组成员就不得而知惹....
● 5 5912/30 nacy204327 □ [新闻] “跨年夜血染全台”涉贴恐吓文2男都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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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Vx2oB0I (Gossiping) [ptt.cc] [新闻] “跨年夜血染全台”?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9313419.A.012.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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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警私下透露分析,这封恐吓公众安全的po文不仅文章内容错字很多,训系撰写者刻
意“模仿台湾时下年轻人口吻”,但扬言恐攻放炸弹地点却明显对台湾不熟悉,“很多都
是大陆人喜爱的台湾观光景点”,把炸弹放在太鲁阁、民雄鬼屋,显示这些恐怖份子对台
湾相当不了解,如果两人帐户遭盗用为真,检警不排除是对岸骇客跨年前的恶作剧,借此
浪费台湾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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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W8yfm-e (Gossiping) [ptt.cc] [新闻] 盗帐号PO文恐吓“血?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2958320.A.FA8.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6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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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92 81 2/10 seedhyper □ [新闻] 盗帐号PO文恐吓“血染跨年夜” 宅男4万
〔记者陈慰慈/台北报导〕去年跨年夜前一天,27岁洪姓男子涉嫌巴哈姆特、PTT论坛PO
文恐吓,指要血染各地跨年舞台并放炸弹,洪男到案后否认犯行,台北地检署上月4日讯
后依涉犯恐吓公众等罪将他声押禁见,台北地院裁定20万元交保,但洪的家人无法到院办
保,因此改收押,不过随时得以20万元具保停押,上月20日洪向法院声请交保,法院改裁
定4万元交保,洪男可以回家过年。
洪男平时在超商打工,去年12月30日利用VPN跳板程式制造置身日本的假象,并盗用游、
汤2男的公开帐号,上网PO文恐吓:“就让今年发生这么多的事,陪同大家一起送葬拔”
、“已准备好血刷跨年各舞台,武士刀、蝴蝶刀、蓝波刀等全会在这鲜红舞台上华丽上演
”,“并打算现场被警察发现时就同归于尽”、“全台北中南各大知名胜点及捷运站,布
置安置大规模爆破弹”。
检警调查,洪男被补之前,曾将3台个人电脑的系统进行重灌,经比对分租套房的终端设
备后,发现只有他的个人电脑与恐吓文的IP位址等资讯相符,认定他涉嫌透过重灌前的
Windows 7系统电脑,以盗用他人帐号的方式PO文恐吓公众。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ro=0&q=f7db364887beebb30a0d543866c1139e&sort=DS&ot=in
裁判字号:
台湾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10 年度O字第 OOO 号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国 110 年 02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声请移转管辖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O字第OOO号
声 请 人
即 被 告 洪OO
上列声请人因恐吓等案件,声请移转管辖,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声请驳回。
理 由
一、声请意旨略以:声请人即被告洪OO(下称被告)因涉犯恐
吓等案件,现由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中(101 年度声羁字
第2 号),因被告之户籍及现住地位于高雄市○○区○○路
000号3楼之5 ,如往返台北高雄二地,路途遥远不便,恳请
将本案移转至台湾高雄地方法院审理云云。
二、按“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由直接上级法院,以裁定将案件移
转于其管辖区域内与原法院同级之他法院:一、有管辖权之
法院因法律或事实不能行使审判权者。二、因特别情形由有
管辖权之法院审判,恐影响公安或难期公平者。”刑事诉讼
法第10条第1 项定有明文。次按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
、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第5 条第1 项定有
明文。此处所谓犯罪地,包括行为地与结果地两者而言(最
高法院72年台上字第5894号判例意旨参照)。
三、经查:
㈠被告于民国109 年12月30日前某时,在网络上张贴“最终版
2020最后一天末日上演血染台湾各处”之文章,又于109 年
12月30日5 时许,再以他人帐号密码于网络上多次张贴上开
文章,因而涉犯恐吓等案件,现经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
官以110 年度侦字第605 号侦查中,并经该署检察官向台湾
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被告,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法官于110
年1 月4 日裁定被告应予羁押,并同时准以新台币20万元随
时具保并限制住居,被告之父亲不服该裁定而提起抗告,经
台湾高等法院于110 年1 月18日以110 年度侦抗字第88号,
认抗告不合法律上之程式而予以驳回确定等情,有台湾高等
法院被告前案纪录表及台湾高等法院110 年度侦抗字第88号
裁定影本各1 份在卷可稽。
㈡本案被告系于109 年12月30日前某时,在网络上张贴“最终
版2020最后一天末日上演血染台湾各处”之文章,则台湾台
北地方检察署对于被告涉犯恐吓等案件自有侦查犯罪之管辖
权,且因该案刻由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以110 年度侦
字第605 号侦查中,尚未起诉,是被告声请将该案移转至台
湾高雄地方法院审理,于法显有未合。
四、综上所述,本件被告声请移转管辖,于法不合,应予驳回。
据上论结,应依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裁定如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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