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人命的价值=我负责、我道歉、我承担?

楼主: b777300 (su35s)   2021-10-15 17:27:52
不该发生的灾害发生了,造成人命伤亡
我负责!我道歉!我承担!
然后呢?
连带刑责?下台?修法?
没有!没有任何改变,一周过后,马照跑、舞照跳、薪水照领~船过水无痕
一段时间后,同样的事故继续发生?
再次我负责!我道歉!我承担!
你我的生命价值=这九字真言,这就是现今的台湾价值!
不信吗?
看看最近十年内发生的我负责、我道歉、我承担的事故:
高雄气爆事件
八仙尘爆事件、
普悠玛号事故
太鲁阁号事故
桃园保龄球馆大火
桃园敬鹏工厂大火
桃园硅卡宿舍大火
台南维冠大楼倒塌事件
阿罗哈游览车事件
蝶恋花游览车事件
南方澳大桥断裂事件
台北钱柜大火
新北护理之家大火
彰化桥友大火...等等重大灾害事故,写都写不完,现在又多了一条高雄城中城大火。
以上你有看到任何改变吗?
有拉,历史上多了一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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