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tia691 (公园躺椅VIP)》之铭言:
: 买不起透天、独栋或为了省钱跟其他人住在同一建物内本来就该有那个认知承担其他住户的
: 风险吧?
: 不论是逃生口囤物、抽菸、油烟、烧电线、噪音,甚至像是排水管堵塞、大楼倒塌、火灾、
: 水塔异物...等,当初购买时就该想到了吧?
: 如果在意居住安全,住户就该互相监督;每个都在那边息事宁人以和为贵,结果出事就在那
: 哭。多数暴力可以处理的事情搞到没人处理,涂牛屎抱着互舔伤口又有什么用。
: 是不是台湾真的有在约束、有能力约束住户的管委会很少?
: 只是突然想到集合式住宅的居住安全询问绝非针对高雄火灾。
首先,我其实是觉得,不应该说“本来就该承担其他住户(造成)的风险”
你应该说“要有认知,别人可能会粗心或有意无意造成意外”
毕竟,你举的例子如果是别人造成的,照理来说都不是我们“应该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