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山Q的罢免炒得沸沸扬扬
小弟去查了一下相关资料
《选罢法》三读!确定下修罢免门槛限制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6-11-29/79559
“过去由于《选罢法》门槛限制过高,外界质疑罢免法是“看得到吃不到”的公民权利,立法院内政委员会4月时排审讨论《选罢法》下修连署与投票门槛,初审时,通过下修罢免提议人比例,由选举人总数2%降至1%;连署人比例则从13%降到10%。
而过去备受争议的“双二一投票门槛”(投票率超过1/2、同意票也要超过有效票1/2),初审通过民进党版本的,只要有效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4以上,即为通过。
不过,针对《选罢法》第90条罢免门槛限制,各党仍抱持不同意见,亲民党团总召李鸿钧表示,针对罢免门槛过高但为了避免将门槛下修过低,导致滥用选罢法反而会伤害了民主政治,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则认为,罢免法是民主赋予人民检视政治人物所需要负担的责任,时代力量认为,若是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即可通过罢免,不应再多设门槛限制。”
奇怪了 不是选罢法下修门槛是某D党提出来的
现在自己做的烂 被人家低门槛罢免哭哭
“亲民党团总召李鸿钧表示,针对罢免门槛过高但为了避免将门槛下修过低,导致滥用选罢法反而会伤害了民主政治”
反对的也不是某D党欸 怎么会这样
有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