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五倍券不得转售 法务部:不法收购涉犯罪

楼主: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21-10-10 13:57:54
※ 引述《s870317 (少林搭棚法师)》之铭言:
: 新闻标题实在是误导只看标题的人
不是新闻误导而是官员本来就是要达成标题所要的效果
你是不是没在注意时事或是不在台湾?
这新闻会出来就是因为网络上有人在拍卖平台交易
所以官员出来喊话
但是又怕呼吁没有效果
所以才用这种撒尿牛丸式的宣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iMwnqNDwbg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97030
"
依“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振兴五倍券发放办法”第7条第1款之规定,
纸本五倍券不得找零、转售、兑换或退换现金。另依同法第9条第2项规定
,营业人收受纸本五倍券违反第7条第1款所定转售、兑换或退换现金之使
用限制者,不得依前项规定兑领该笔款项;其情节重大者,得取消兑领款
项之资格,请店家及民众遵守规定勿试法。
关于近日媒体报导民众在著名社群平台张贴收购五倍券之讯息,本部中小
企业处已于今(27)日通知该社群平台,说明五倍券不得转售之规定,并请
其协助做下架处理,且已正式行文各大电商及社群媒体平台业者,后续倘
有类似情事,应配合立即办理下架,以防范非法交易发生。
"
"民众"本来就没有办法兑领,但是经济部一样把民众纳入不要"试法"
所以照你下面的说法 民众买卖 五倍券 又何必叫平台下架防范非法交易?!
难道跟左岸为了防止菜刀成为做案工具 所以在敏感地区禁止网购是依样道理?
: 内文明明写得很清楚,法务部是呼吁不要有诈欺、恐吓等行为来取得五倍券,
: 因为这些行为本来就是犯法,不管取得的财物是否为五倍券。
: 至于转售不能换现金,依法也只是限于“营业人”而已,根本没说民众不能交易。
: 内文可以写得很清楚,标题却要下这么耸动,
: 司法公信除了恐龙法官,大部分都是被这些媒体渲染害死的,
: 就以精神病发作导致无法辨识、控制的犯罪会减轻或无罪这件事来说,
: 如果事实是没发作而法官调查有发作,那是恐龙法官没错,
: 如果事实有发作,调查也是有,法律就摆在那,法官能不用吗?
: “法律”(指立委制订或修正的法律)有规定的事可不是自由心证的范围。
: 可是法律不合理怎么办?
: 应该向立委反应修法,这是他们的职权,别让他们过太爽,
: 他们是领钱来做事不是来打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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