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当初当兵的时候
有个同梯是法律系
有天聊天的时候他问我说 如果我现在有喝酒
开车撞到人 应该怎么做可以被判最轻
答案是直接肇事逃逸
等酒退了再被抓到就好
他跟我说现在酒驾真的判太重
违反比例原则 肇逃竟是最佳解
虽然很没良心 但是这是个法律小知识
分享给我 希望我没有用到的一天
小弟当下是蛮震撼的
酒驾人人喊打 恨不得杀之后快
怎么搞到最后最佳解竟然是肇逃
是否现在台湾很多法律已经被一些不适任立委搞到出问题了?
这篇文前几年发过类似意思的
被乡民喷的跟狗一样
觉得我拥护酒驾
小弟想问问有没有法律人知道这些问题到底要怎么解决?
或是有其他法律小知识原因分享的
或是探讨台湾法律怎么如此悲哀
有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