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遭恶男戳双眼痛殴恐失明 超商女店员惨况曝!鼻梁断裂

楼主: khakibye (bridge)   2021-10-01 01:00:09
※ 引述《skyprayer (SkyBotany)》之铭言
: 以前当过快一年的消防替代役
学弟好~偶4当过一年八个月的消防役
: 但在台湾 要达到强制戒护就医的标准很高
: 以前我们也听过 有家属打到报案台
: 说他家人拿着刀子眼神诡异在碎碎念
: 问119可不可以协助送医
: 但因为现场没人受伤 所以也不符合救护车出勤条件
: 只能转给辖区警察 但如果现场真的也没发生伤人状况
: 警察也只能劝说 (加上多数警察也没有受过安抚精神病患的训练)
这个我就不知道法规有没有改过了
最少我服役时期,疑似精神病患的话
警察,消防,社会局
三方到场是可以将患者送医的,缺一不可
转给警察,消防队也还是要出勤
通常疑似精神异常或是精神病患
透过指挥中心都是三方通报
去到现场就是等人员都到了在处理
: 自己辖区遇过患者发病 从三楼乱扔杂物和椅子到旁边巷子
: 偏偏那条巷子是附近国小学生上下学常走的道路
: 因为没砸到人 也没砸坏车辆 问了辖区员警 员警也说只能陪我们去劝导
: 到了现场 对方不愿意开门 还把家属也锁在外面
: 问家属愿不愿意破门 (非紧急状况破门有可能要赔门....)
: 家属说上个月我们分队另一组人已经破过一次
: 她没钱换新的门
: 我们只好联络公卫护理师 看看能不能有专业协助
: 二十分钟后公卫护理师到现场 也只能敲门劝对方要好好吃药
: 如果真不舒服要去挂诊
: 在客厅的患者大喊“我很正常 不需要吃药 对面的神经病妳才该叫他去吃药”
: 我和学长还在想这是什么状况的时候 公卫护理师大声回了
: “对面先生都有乖乖按时吃药 没闹事 你先让你妈妈进客厅好吗?”
: 原来对面还真的有另一位赛奇先生....
: 这一弄三小时就过去了 因为对方似乎也闹累了
跑精神病患真的很累
时间都拉的超长
尤其是要下救护班最后几分钟出勤
等跑完救护回来,下个班的人员会感谢你
因为回来他们的救护班就结束了...
: 没有再乱吼和丢东西 于是我们只好留下公卫护理师 开救护车返队
: 很多时候 家属其实是支持将有自残或攻击倾向的家人送医住院的
: 但强制就医标准超高 除非真的出事或病患自己自愿入院
: 不然多数情况根本无法强制就医 (强制就医也不代表能强制住院)
三方人员都到齐后
就由社会局人员负责沟通
警察就是危机处理
消防就负责送医,如果需要就綑绑
不能由警方上铐,会有挣脱受伤的风险
: 到了医院 其实也不少医护或社工会认为需要较长时间观察
: 但精神卫生法42条规定 强制住院最多60天 如果要延期
: 还得经过繁复的审查 通过后才能再延期60天
: 然后就不能再延了.........
: 所以除非患者自愿住院或是严重必须仰赖医疗器材维生
: 不然最多只能留他120天........
后面情况我就不了解了,没有仔细的研究过
偶比较废,负责送医就好
台湾这方面真的满差的
不过我也不期待能有啥改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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