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干 屏东那个挖眼人根本没有病吧!?

楼主: bluish2221 (毛哥)   2021-09-29 22:50:14
※ 引述《godbar (乳不巨何以聚人心)》之铭言:
: ※ 引述《crimson11 (crimson)》之铭言:
: : 干!今天屏东那个挖眼人,我才不相信他是神经病咧
: : 神经病会专挑小动物、老阿嬷跟瘦弱女性来攻击、欺软怕恶吗?
: : 不然他怎么不敢攻击壮硕大汉?不是疯了吗?
: : 明明神智就很清楚嘛!很理智啊!
: : 根本只是满足他自己暴力的欲望与残忍而已
: : 今天司法是不是保障了这种根本没有病的人的人权、伤害了一般人民的人权啊?
: : 有没有卦?
: 事实上很多的精神科的病人
: 并不是像电视或一般人认为的那样完全失去理智
: 看到人就砍或是整天大笑大叫疯疯癫癫
: 大部分发作的时候都会有一个高峰
: 越接近高峰越严重之后就会慢慢趋近平稳
: 然后等待下一次的爆发
: 但他们还是有一定的逻辑或规则
: 每个人的模式跟症状也会因为诊断而不尽相同
: 可就是会有某一部分超过正常人的标准
: 像在精神机构
: 最常被攻击的第一个是家属再来是护理师
: 反而其他相关医疗工作人员他们不太会去攻击
: 甚至对其他人也是客客气气的
: 我还曾遇过一打开个案的房间
: 发现两个个案很正常的再讨论这次的保险能够领多少
: 看到我进来马上就装作没事飘走
: 看起来就像正常人一样
: 但他们确实都是有身心相关问题
: 所以新闻里的这个个案会挑对象下手其实没什么好意外的
: 他们的大脑还在还是有思考能力
: 只是他思考跟判断模式跟正常人不同
: 反而是那种吸毒喝酒搞到脑损伤的才可怕
小弟菜鸡,一直以来都有精神相关病史
除了偶尔反复的不舒服,严重影响到工作表现
但身旁的人仍然待我如正常人一样
今年七月因自杀再度回到病房
但因为怕丢失工作,拒绝了医院跟社会局、卫生所建议的强制住院30天。
没错,我以我个人的经验来看。只要你没有伤人就不会被强制送医。
我也从不伤人,只是黑暗的时候很想离开这个世界。
平常谈吐正常,出现幻觉幻听的时候就让自己休息。
适时地让旁人了解你的状态,但不给予过多的关怀。
我们依然是正常人,只是感官比普通人还强而已。
警察局跟社会局还有医院的心理师很怕我有伤人的迹象(思觉失调患者)
但这几年以来我一直都跟社会保持者一个很好的状态。
虽发病起来跟你各位讲那种感觉你各位都不会明白。
但是当我发病的时候我不能控制自己的想法跟思绪,但心中还是有一股“我要振作”的强
烈意识感出现。
就是那么一点点的意识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拉回现实。
当初看完“与恶”之后心有灵犀
应思聪演的大概有70%像,但是他也许会伤人。
再看看过往“精神障碍”的随机杀人事件
再看回两公约跟刑法第19条
精神有疾病的确是需要好好治疗。
但是台湾的社福机构根本没办法应付那么庞大的社会隐忧。
PS.小弟我本身也是心理学相关科系。
没有强制力的社福机构形同虚设,无法预防也无法让这一种事件不再发生。
精神疾病并不是原罪
拿着精神病到处作乱得人才是那种罪该万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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