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raph67 (菜头)》之铭言:
: 如题,我想房地产价格的增值跟公共建设、经济发展等密切相关(比如捷运、高铁、公园、科学园区),但那些东西其实都是政府的税金建设来的,回馈给政府好像也是理所当然?
: 平均地权条例第三十五条有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于申报地价后之土地自然涨价,应依第三十六条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 那如果第三十六条的税不分持有年限一律拉到100%,土地、房屋就算真的疯抢,涨的部分也会全部收进国库,投资客就无法再套利,政府投资的建设带动地方发展的红利也可以回馈到政府身上,间接使全民受益。
: 这是不是一个在我国民主法制可行的一个办法:)
其实全面提高持有税就好了
增值税是交易税
你不交易永远课不到
持有税每年都可以课
台湾的持有税应该是世界最低吧
市价1000万的房子
房屋税+地价税可能不到6000
也就是实际税率是万分之6
最可怕的是台北的老公寓
市价3000万
实际持有税可能3000
也就是实际税率万分之“1”
所以之前有个新闻
有个老太太,她的旧公寓都更后变成新公寓
然后她收到房屋税昏倒,要一万多
她说以前房屋税不到一千
然后还有个蓝脑用这新闻跟我吵,说都更会增加人民负担
我都笑死了
你有3000万的房子,你缴不一起一年1万?
缴不起不会卖掉吗?
3000万可以缴3000年耶,你活得到3000年吗XDDD
蓝脑的智商??